
(新加坡訊)以為歌廳陪酒女被酒客欺負,醉漢「英雄救美」,一拳打到對方9顆牙1斷8裂,結果被判坐牢10周,法官還諭令他賠償對方的醫藥費。
被告黃達成(33歲,音譯)承認一項蓄意傷人的罪行,被判坐牢10周。法官也諭令他做出4137元6角的賠償。
根據案情,去年12月10日午夜時分,被告和兩名朋友到位於柏齡大廈的歌舞廳喝酒。
當晚,受害人(25歲)也和另外兩名友人在同一家歌舞廳喝酒。雙方都喝得很醉。
凌晨3時許,被告和朋友在歌舞廳打烊後離開。約20分鐘後,被告在出口靠近便利商店的地方,見受害人的朋友和歌舞廳的一名陪酒女吵得很兇。
被告和朋友以為受害人和兩名朋友在欺負陪酒女,於是上前質問。由於他們來勢洶洶,受害人和被告便起了衝突。
受害人後來先道歉服軟,雙方和解,被告隨即和兩名朋友就轉身離開。怎料,還未走遠,受害人突然拳打便利商店的捲簾門,聽到聲響的被告立即轉身,沖向受害人,朝他臉上揮拳。
被告和受害人之後都摔倒在地,雙方在地上扭打起來,受害人的朋友見狀報警。此時,雙方的朋友都把兩人拉開,受害人這時才意識到他嘴巴流血,一顆牙齒被打斷了。
受害人在朋友的陪同下到陳篤生醫院求診,同時也帶著被打斷的牙齒,最後得以把牙齒植回。受害人隨後到萊佛士牙科診所進一步治療。
根據醫療報告,受害人除了被打斷的一顆牙齒外,還有8顆牙齒被打裂,需要做牙冠手術(Crowning),其中兩顆還得做牙根管治療(root canal),醫藥費共4137元6角。
被告求情時說,自己往後不會再喝酒,懇求法官從輕發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