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服機構:過去三年 財務相關虐待個案激增50%

一些社會服務機構發現,過去三年里,財務相關的虐待個案激增50%。他們也表示,這類個案越來越難探測到,即使受害者本身也不知道自己深受其害,因為財務虐待的定義不容易界定。
從印度尼西亞嫁到本地的峇尤,婚後七個月意識到前夫不太對勁。不但她的財務被管控,前夫也不允許她外出工作,提供的家用只夠養孩子,每當峇尤要零花錢時,就會遭到前夫的威脅恐嚇。這種情況持續超過十年,直到她帶著孩子逃離家門,向新加坡婦女組織協會求助。
峇尤(Bayu)說:「當時的我沒有錢,口袋完全沒有錢, 我沒有現金。他也不允許我住在家裡 如果我堅持要離婚。」
社會服務機構表示,財務虐待是指一方控制住家庭經濟資源。這類事件越來越普遍,但受害者有時並不知道自己被虐待。
新加坡婦女組織理事會副總裁林華玉表示:「開始時往往不顯著,就像大多數的家庭暴力情況一樣, 不管是肢體上還是精神上的, 也很難識別。因為財務虐待有時不包括肢體暴力。」
父母的財務遭子女掏空,這也是一種財務虐待。
關懷機構首席社工藍惠群說:「你能賣掉你的組屋,搬來和我一起住嗎?為了方便和還可以貸款更多, 新組屋沒有父母的名字, 但是父母搬進去之後 ,子女可能就開始刁難父母,讓父母難以繼續住在同一屋檐下。」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表示,在過去五年里,每年調查5到18起財務虐待個案,這是個令人擔憂的新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