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洗錢案被告偽造文件行騙 銀行前關係經理被控

2024/08/16   •   573閱
兩名銀行前關係經理被控參與30億元洗錢案。王水明和劉Kai分別被指控多項罪名,包括偽造文件、洗錢、妨礙司法公正和提供假信息。他們涉嫌協助偽造文件開設瑞士銀行戶頭,並教唆他人欺騙銀行。案件將於9月12日再度過堂。
/www/orgs.pro/web/images/image/1749/17494594.avif

涉及30億元洗錢案的兩名銀行前關係經理昨天(15日)被控上法庭。

二人分別是蘇寶林和王水明的26歲銀行前關係經理Wang Qiming Jimmy和林寶英的銀行前關係經理35歲的Liu Kai。

當中,Wang Qiming是中國籍,Liu Kai也是中國籍,但同時是本地永久居民。

這也是捲入30億元洗錢案的十個外國人都已服完刑被遣送出國後,再次有人涉及此案而被控。

涉教唆蘇寶林以偽造文件欺騙銀行

Wang Qiming昨天共被控十項控狀,包括偽造文件、洗錢、妨礙司法公正以及向移民與關卡局提供假信息的罪名。

控狀顯示,他在2020年12月教唆蘇寶林以偽造的貸款協議欺騙另一家銀行他的存款來源。

2020年12月15日,他也被指代蘇寶林收取一筆48萬1678元的款項,但無法合理交代這筆錢的來源。

2021年4月份,他涉嫌用偽造的貸款文件,欺騙自己所受僱的銀行有關王水明的資金來源,助王水明存入99萬9980元。

另外,2021年11月份,他涉嫌對移民與關卡局執法人員謊稱自己遺失了護照,但事實上,他因為被調查和被沒收了護照,他因此也被控向移民與關卡局提供假信息的罪名。

最後,他涉嫌在2021年10月份仍被調查時,故意刪除手機的聊天應用程式WhatsApp,犯下妨礙司法公正罪狀。

涉嫌協助女被告偽造文件在瑞士開設銀行戶頭

另一名被控的男子35歲的中國籍被告Liu Kai則面對一項偽造文件的罪狀。

根據控狀,Liu Kai被指於2020年11月24日,協助林寶英偽造稅務文件交給銀行,協助她在瑞士的跨國私人銀行寶盛集團(Bank Julius Baer & Co Ltd)開設銀行戶頭。

兩人都分別聘請了代表律師。他們被控後獲准保釋外出,案件將在9月12日再度過堂。

本地去年8月15日爆發最大宗涉及30億元的洗錢案,警方展開全島行動,逮捕蘇文強、蘇海金、王水明、蘇寶林、張瑞金、王寶森、陳清遠、林寶英、蘇劍鋒和王德海十人。

他們早前認罪後陸續被判監禁13至17個月不等,刑滿出獄之後都已被驅逐出境,禁止再次入境。

及時獲取本站更新:

設為 Google 偏好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