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水明刑滿被遣送到日本。(圖:魯中網/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
30億元洗錢案已有五個囚犯刑滿被遣送出國,四人被遣送去柬埔寨,只有王水明被送往日本,對此,移民與關卡局表示,當事人的護照可去哪裡就會被送去那裡。
《8視界新聞網》早前報道,因30億元洗錢案被監禁14個月和13個月六周的蘇寶林、蘇海金和王水明已刑滿被驅逐出境。
迄今為止,已有五個洗錢案的囚犯蘇文強、王寶森、蘇寶林和蘇海金被遣送到柬埔寨,只有土耳其籍的王水明被遣送往日本。
移民與關卡局答覆《8視界新聞網》的詢問時表示,內政部長尚穆根去年9月份在爆發洗錢後談及如何處置洗錢案涉案者時就明確表示,涉案者一旦被治罪,將在本地服刑,服完刑期後會遣送回他所持護照的國家,或被送回跟新加坡有引渡協議的國家。
尚穆根當時也說,看囚犯持的有效護照照可讓他去哪裡,就會去那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