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朝下班警員揮拳。(新明日報示意圖)
(新加坡訊)男子與夜店女職員起爭執,下班警員見狀上前制止,即便亮出身份表明自己是警察,仍遭揮拳相向,男子被捕後還因不想再接受調查潛逃約3年。
被告洪瑞金(譯音,35歲)前天承認一項蓄意傷人的控狀,被判坐牢7周。他因在假釋期間犯案,還得多坐牢49天。
23歲受害人是一名警員,案發時已下班。
調查揭露,2018年8月16日晚上10時許,被告到位於沙球勞路的一家夜店和朋友喝酒。
被告和朋友一群人叫了5瓶啤酒和1瓶烈酒,但真正喝酒的只有被告和其中一名友人。
午夜12時許,受害人和朋友也到同一家夜店喝酒。約30分鐘後,受害人看到被告和一名夜店女職員在夜店外起爭執。
受害人認識該女職員,因此上前把女職員從被告身邊拉開。他問女職員發生什麼事,但女職員沒有回答。
此時,被告和一名友人走向受害人,直接朝受害人揮拳。受害人立即走回夜店,拿出他的警員證,告訴他們自己的身份,認為這麼做,他們就不會再攻擊他。
怎料,被告仍往受害人的臉上揮拳,受害人於是報警求助,被告則在警方抵達前就上了朋友的車離開。
警方同天追蹤到被告,將他逮捕。他獲保釋後,於2019年2月25日棄保潛逃,直到2022年1月16日返新,才再次被捕。
被告承認潛逃去馬來西亞,是因為不想再接受警方調查。
因女友生產決定返新
男子因女友生產才決定返新,母親為他求情指他已改過自新。
被告稱女友在馬來西亞生下他們的孩子,才決定回來新加坡。返新被捕後,被告按照指示到警局報到,最後於去年12月9日被控,同天獲得保釋。
主控官指被告酒後犯案,且在受害人亮出身份後仍攻擊他,不把警方放在眼裡。此外,被告也有前科,且棄保潛逃約3年,建議法官判他8周到10周監刑,並針對被告在假釋期間犯案,讓他多坐牢55天。
被告的代表律師則指被告是家中獨子,返新至今都沒有再犯下任何罪行。被告的母親也為他求情,指他已經改過自新,也很照顧她,懇求法官從輕發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