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躲避警方路障和危險駕駛 三名男子被捕

示意圖。(圖:新加坡警察部隊)
三名年齡介於38至44歲男子因故意躲避警方路障和危險駕駛,被警方逮捕。
警方昨天(26日)發布文告表示,這起事件發生於星期一(22日)凌晨3點25分。
警方當時在尼浩大道(Nicoll Highway)往蒙巴登路(Mountbatten Road)的路段上設置路障,三輛汽車在看到路障後做了三步迴轉(three-point turn),並往反方向行駛。
警員立即展開追捕,並在小印度賽阿威路(Syed Alwi Road)攔截其中一名司機;這名44歲的男司機因危險駕駛和躲避路障被捕。
警方也通過閉路電視畫面,確定了另外兩名司機的身份;一名38歲和44歲男子分別在星期一和星期二(23日)被捕。
警方表示已扣留了三輛汽車,調查工作正在進行當中。
躲避路障罪成可面對高達1萬元罰款或長達七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危險駕駛罪成則可面對長達12個月監禁、或最高5000元罰款,或兩者兼施。
警方強調,設置路障是為了阻嚇和偵查罪案,公眾在遇到路障時應跟警方合作,違法者將被依法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