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1歲公司董事為了解決資金問題,通過另一公司的掛名董事偽造單據,謊稱該公司與被告公司有生意往來,藉此向銀行申請貿易融資來周轉,在5年內騙5家銀行發放約1074萬零456元的款項。
被告蘇驍仲(譯音)案發時是SPE Technology的董事,面對75項欺騙控狀。
據案情顯示,被告為了解決資金問題,在2007年3月到2011年1月期間,指使供應商FSL Business Enterprise給5家銀行提供假單據,好讓銀行以為SPE Technology向FSL Business Enterprise購買印刷電路板,進而欺騙銀行批准FSL Business Enterprise的貿易融資申請。
調查揭露,交易根本不存在。被告通過掛名董事,在幕後全權操控FSL Business Enterprise,他在5年內,共75次欺騙5家銀行,獲取約1074萬零456元的貿易融資。
銀行先把錢匯給FSL Business Enterprise,該款項隨後被轉移至SPE Technology戶頭。
控方在陳詞時表示,被告雖已償還銀行的貸款,但他長達5年欺騙銀行以解決短期資金流動問題,公司交易確實不存在,銀行將大筆款項批給被告,勢必要承擔不必要的風險,被告罪行可造成嚴重後果,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30個月。
被告(9月14日)認罪,案件展至今天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