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要管教孩子,火爆父親打了1歲親兒子,再對6歲繼子下手,鞭打、掌摑、掐捏、揮拳、飛踢,導致繼子全身淤青。
33歲的被告已婚,和妻子生了一對龍鳳胎,也共同撫養妻子前一段婚姻生育的兒子。為保護受害人,法官下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可泄露他們身份的資料,包括報告的姓名。
被告共面對4項控狀,包括蓄意傷人、偷竊以及牴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等罪行。他承認其中3項,前天被判坐牢13個月又1周。
案情披露,2020年5月,被告見1歲雙胞胎兒女在嬰兒床打鬧,氣得上前就打了兒子的手臂和腳。
數周后的5月28日,被告因教導繼子時越教越氣,隨即掌摑、鞭打對方,之後還推了繼子,導致他撞到風扇,被告的妻子報警。
兩個孩子隔天到醫院驗傷,1歲兒子的右腿仍有傷,4歲繼子從頭到腳至少30處有被鞭打的傷痕或淤青。
被告於2021年10月25日被控,之後獲得保釋。今年2月22日,被告在審前會議上表示有意認罪,4天後卻再次痛打繼子。
26日早上8時30分,被告對繼子踢家中女傭而生氣,把他帶進房內開始「用刑」,掌摑、掐捏、揮拳以及飛踢,繼子的臉部、上下唇、頸項、手臂和腳都是淤青。

男子虐打繼子和親生兒子,還在保釋期間行竊,被判坐牢13個月又1周。(示意圖)
丈夫再動粗,妻子心疼報警。
被告的妻子通過閉路電視看不見兒子的蹤影,擔心被告再次毆打兒子,立刻趕回家,只見兒子已一身傷,隨之報警。警方當天逮捕被告,撤銷保釋,還押至今。
為被告求情時,代表律師說他深愛所有的孩子,為了給家人更好的生活,他努力工作,甚至一度一天值三個班,每天工作。
律師說,被告雖然有前科,但最後一次出獄後,他有6年的時間都沒犯過法,婚後已改過自新,成為更好的人。
如今再次回到法庭,被告為自己的行為感到難過與羞愧,指自己是個壞爸爸,願意接受後果。
接受調查期間,被告還犯下偷竊罪。
2021年4月12日凌晨1時31分,被告見一名男子睡在甘巴士彎(Gambas Crescent)一個工業大廈的咖啡店,相信對方已醉倒,便上前翻找他的個人物件。
接著,他拿走男子的白色包包,除了裝有至少100元現金的錢包外,其他東西都丟掉。
被告3周後被捕,當時稱已把錢包丟了,1個多月後才把錢包交給警方,並作出200元賠償。
主控官指被告盜竊前科累累,今又再犯應當嚴懲,至於虐打孩童,主控官認為管教孩子不能當做父母暴力對待的藉口,促請法官判至少14個月的監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