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商業或機構建築改建時,須提供基本無障礙設施

2022年08月02日   •   2052次閱讀

提示

新加坡建設局8月1日發布公告,總樓面面積超過500平方米、且還未有無障礙設施的商業和機構建築業主,在展開任何改建及加建工程時,必須增設這些設施。

例如在建築入口處和入口樓層建造無障礙走道,以及確保建築內有無障礙廁所等。

當局也宣布擴大無障礙建設基金的申請條件,但是這些建築不在申請條件之內。

已設有基本無障礙設施、且於1990年後至2013年前建造的建築物申請基金,鼓勵它們增添更多通用設計設施。建設局將共同資助達六成的施工費用,津貼頂限為10萬元。

在1990年之前建造的舊建築也可繼續申請無障礙建設基金,抵消增設基本無障礙設施的成本,基金申請期限將延長至2027年3月底。這些建築的業主可獲得最多80%的建築成本資助,津貼頂限為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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