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蜂人請願新加坡立法保護蜜蜂,蜂群是否會威脅公眾安全?
有感本地的蜂群數量受到威脅,本地養蜂人發起請願書,希望當局立法保護蜂群,但其建議並未獲國家公園局和受訪科學家認同。
55歲的本地養蜂人陳梽勇(Xavier Tan)本月10日發起的請願書表示,蜂類屬於「關鍵物種」,卻未被列入《野生動物法令》下的「2020年受保護野生動物種類條例」(Protected Wildlife Species Rule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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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和其他在受保護野生動物名單上的一些動物相比,蜂群對生態系統更為重要,花蜂類(Anthophila)蜂群應該被列為首要受保護物種。」
創辦了Nutrinest公司,全職投入本地蜜蜂保育的陳梽勇在請願書中,也向國家發展部長李智陞、義順集選區議員黃國光以及國家公園局提問,希望他們能考慮推行請願書中的另外三項要求。
除了立法保護蜂群,陳梽勇建議當局禁止滅殺蜜蜂,以「人道地移除蜂窩方式」取代。他表示願意教導滅蟲公司如何安全地移除蜂窩。
他也希望當局列出在特殊情況下必須滅殺蜜蜂的條件以及建議在政府劃為公園用地的200公頃土地範圍內設置養蜂場地。截至本月26日,該份請願書獲得了790人簽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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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園局一名司長接受訪問時指出,當局已收到請願書,並正和陳梽勇進行討論,提出當局的考慮點和所作出的努力。
該名司長Ryan Lee 說,在把相關物種列為受保護物種之前,當局參照了多項資料如《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ITES)的附錄以及《新加坡物種保護紅色名錄》(Singapore Red Data Book)。
他表示,本地133種蜜蜂當中,有四個主要種類是當局經常會消滅的。他透露,這四種蜂類都屬於蜜蜂(honey bees),一旦受到驚擾是具攻擊性的。但當局只有在公眾安全受到威脅的時候才會移除蜂窩。
受訪的新加坡國立大學生物學系助理教授阿瑟爾(John Ascher)同意說,若本地蜂群數量下降對本地植物的繁殖以及新加坡的糧食目標都有影響。但他並不認為本地會出現這個情況。
基於他對蜂群的研究,阿瑟爾表示確實有些蜂類的數量出現瀕危風險,但本地四種蜜蜂並不在其中。他指出,除了保護物種,也應該考慮其他因素如公眾安全。
受訪的滅蟲公司也表示,儘管請願書里的建議是有依據的,但考慮點並不完善。
例如,要移除蜂窩到別處就呈現許多挑戰,包括把蜂窩移除到什麼地方。不過,陳梽勇認為及早解決蜂群減少的問題比較好。「我們還要殺害多少蜜蜂才發現它們數量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