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工人黨議員傑拉爾德·賈姆(Gerald Giam)認為,
政府不明確排除在犯罪調查中使用TraceTogether數據是「不明智的做法」,
可能降低該應用程式的採用率,
教育部長勞倫斯·王(Lawrence Wong)昨天(1月4日)告訴國會,
現在有超過420萬人(約占新加坡居民的78%)正在使用TraceToge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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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20年4月,澳大利亞總理斯科特·莫里森(Scott Morrison)表示,
任何非衛生公職人員訪問智慧型手機上收集的數據以追蹤Covid-19的傳播均屬犯罪。
在此之前,澳大利亞人提出了隱私問題,並且執法機構等無關機構可以訪問此類數據。
《刑事訴訟法》適用於所有數據,而不僅僅是TraceTogether
1月4日在議會進行的一次交流中,強調了警察訪問數據的問題。
德斯蒙德·譚(Desmond Tan)在回答人民行動黨(MPP)議員克里斯多福·德·蘇扎(Christopher de Souza)的問題時說,
根據《刑事訴訟法》,警方有權在刑事調查過程中訪問TraceTogether數據。
內政大臣譚(Tan)補充說,警方將從目擊者而非犯罪嫌疑人那裡提取數據。
在另一個後續問題中,Giam詢問這是否會損害TraceTogether應用程式和令牌的使用率。
他說:我們知道有效的聯繫追蹤是遏制COVID-19傳播的關鍵,人們使用TraceTogether的人越多越好。
我們應該一直在尋找改善方法,以消除自願採用TraceTogether應用程式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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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如果人們懷疑自己的TraceTogether數據除了用於聯繫跟蹤之外,
還用於其他用途,這是否會導致採用率低於預期?
而且我確信MOS知道用戶可以通過多種方式阻止該應用程式的使用,
例如,即使安裝了該應用程式,也可以交換鄰近數據信息。
所以我的問題是,既然政府已經說過他們可能實際上將TraceTogether數據用於警察調查,
這是否不違反TraceTogether隱私聲明,即與MOH共享的任何數據僅用於人員的聯繫追蹤可能暴露於COVID-19。
TraceTogether隱私聲明
與MOH共享的任何數據都將用於跟蹤可能暴露於COVID-19的人員。只有經過授權的公職人員才能使用該數據。
有關您附近設備的數據安全地存儲在您的設備上,除非上傳,否則無法訪問。
另外,我們希望與您保持透明。TraceTogether數據可能會在公民安全受到或已經受到影響的情況下使用。
授權警察可以援引《刑事訴訟法》(CPC)的權力,要求用戶上傳其TraceTogether數據以進行刑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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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CPC,新加坡警察部隊有權獲得任何數據,包括TraceTogether數據,以進行刑事調查。
用戶可以要求從其伺服器中刪除其標識數據,除非已確認其數據已上傳到政府伺服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