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在酒吧鬧事,警方趕到現場後,他沒按指示結束直播,還說了傷害種族和諧的話,於星期五(11月15日)被判入獄四個月又兩周。
44歲的被告倪振福(譯音),面臨六項控狀,包括偷竊、欺騙和牴觸防止騷擾法令等。
案情表明,今年8月11日下午2時起,被告在全島各處飲酒,共喝了六罐啤酒、兩瓶燒酒和四品脫啤酒,且醉酒後在TikTok直播。之後他乘計程車到小印度,因車費問題與計程車司機和另外八名公眾發生爭執。
被告隨後步行到森林商業中心,和朋友在三樓的一家印度酒吧繼續喝酒。在酒吧內,他與15名酒客起衝突,後被拖出酒吧。12日凌晨2時半,被告報警。約九分鐘後警察趕到,看到被告在直播,便指示他馬上結束,因其會妨礙警方調查,但被告不合作,多次在直播中強調自己來自海軍潛水部隊。
被告還在直播中投訴被印度人毆打,並對在場警員說了傷害種族和諧的話。之後被告繼續撒酒瘋,揚言要拿武士刀砍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