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駕駛寶馬的男子,因使用偽造車牌被截查,他為躲避執法人員而進行危險駕駛,最終拋棄車輛逃離。
警方在逮捕後搜查到他身上攜帶毒品,導致他面臨多項指控。在法庭上,41歲的被告弗朗基·麥克承認了其中的八項指控。
法官於星期五做出判決,將其判處九年又六個月的監禁,六次鞭刑,並吊銷各級駕照兩年。由於他在假釋期間犯罪,還必須額外服刑460天。2019年11月6日上午11時32分,一宗事故發生在聖喬治路第22座組屋前的露天停車場。
據案情,被告當時駕駛一輛白色寶馬在芽籠峇魯一帶被執法人員懷疑使用偽造車牌。執法人員要求停車,但被告卻選擇加速逃離,引發了一場危險的公路追逐。
為了逃脫,被告穿越芽籠峇魯到達聖喬治路組屋一帶,途中撞上一德士和擦撞一貨車,卻未停車。
最終,被告駛入露天停車場,與一輛黑色寶馬相撞後棄車逃離。
根據黑色寶馬的行車記錄器,被告戴著鴨嘴帽,背著兩個包包逃向前方組屋,期間掉落一個物品,疑似錢包。
警方到場拉起封鎖線展開調查,肅毒局搜查被告車輛,發現一件黑色外套和粉狀毒品。被告在案發兩天後被捕,搜出3.49克海洛因和0.44克冰毒。
法庭文件顯示,除了棄車事故和持有毒品罪行外,被告還承認濫用毒品,以及在沒有合理理由的情況下拒絕按時接受驗尿等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