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4個哥哥從妹妹8歲開始就輪流性侵她,大哥明知弟弟對妹妹伸出狼爪,非但沒有挺身而出保護妹妹,還「有樣學樣」性侵妹妹滿足自己性慾,大哥認罪後,被判坐牢20年和打鞭24下。
這起驚人的性侵案發生在2018年至2022年2月之間,受害者當時介於8歲至12歲。為了保護受害者,法官諭令媒體不准報告任何可能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訊息,包括被告的名字。
現年23歲的被告,是四兄弟中第三個被定罪的人,不過他是第一個被判刑的人,所面對的控狀也最多,共面對42項控狀,包括嚴重性侵與企圖強姦等。
被告是在2019年至2021年,也就是18歲至21歲時犯案。
根據案情,受害者有4個哥哥和兩個妹妹,每當父母親沒空時,大哥就會幫忙照顧弟妹們;在受害人眼裡,大哥為人嚴厲,對他感到害怕。
案發期間,哥哥們睡在同一個臥室,受害者與妹妹們則使用另一個臥室。父母親規定已經發育的兒子不能隨便進入妹妹臥房,除非是要用妹妹臥室里的鏡子梳頭髮。
首個對受害人伸出狼爪的是二哥,儘管身為大哥的被告對弟弟的行為知情,但他沒有介入或保護受害人,反而決定開始在家中不同角落定期性侵受害人。
被告承認,選擇對受害者「下手」是因為他認為受害者還是個不懂事的小孩。
被告每次犯案後,也會警告受害者不准把事情說出去。
妹妹被4個哥哥輪流性侵卻不敢吭聲,在家人面前只能強顏歡笑。直到2022年,當時讀中一的妹妹終於鼓起勇氣把哥哥們的惡行告訴校方,校方接著通知社會及家庭發展部並報警。
根據心理評估報告,受害者有心理受創的跡象,難以控制情緒,對於沒有阻止哥哥們性侵自己感到自責。
被告透過代表律師求情時說,身為兄長的他理應照顧弟妹們,結果自己卻犯下如此惡劣的罪行,他自覺對不起所有家人。
律師表示,他的當事人很懊悔,因此寫了兩封道歉信,並提交給法庭。
「他知道自己身為長兄,有責任照顧兄弟姐妹,在家幫助父母。他知道自己讓每個人感到失望,也知道自己將面對嚴重的後果。」
法官前日下判時稱此案為「悲劇」。他說,被告在父母不在的情況下濫用他們的信任。儘管被告知道另一個兄弟涉嫌性侵妹妹,他不旦沒有保護她,而是選擇利用她來滿足自己的性衝動,令受害者遭受巨大的傷害。
法官判處,被告坐牢20年和打鞭24下。
被告的父親前日有出庭,在兒子被帶走前與他交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