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舅舅兼老闆無照開車撞傷路人,卻跟外甥聲稱擔心駕照被吊銷,竟要求對方頂包。42歲外甥答應後,向警方和保險公司謊稱自己是肇事司機,如今被判監禁兩周。
被告黃殷傑(42歲)共面對4項包括妨礙司法公正、提供虛假資料、向公務員提供假資料等控狀。他承認當中兩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被告黃殷傑替舅舅頂包,被判坐牢兩周。(海峽時報)
根據案情,肇禍司機是被告的舅舅兼老闆謝順新(67歲)。
2024年10月18日晚上約7時35分,謝順新在文慶路上段第17座巴剎與熟食中心附近的停車場準備駛離泊車位時,右轉撞上一名行人的左腳,導致對方左腳骨折。
傷者被送往邱德拔醫院,住院一天,左腳打上石膏,獲33天病假休養。
事發後,舅舅告訴被告,自己因累積多項違例記分,駕照可能被吊銷,因此要求被告替自己頂包,承擔事故責任。
舅舅還聲稱,行人只受輕傷,事故並不嚴重,打算用虛假資料提出保險索賠,賠償給傷者在養傷期間的收入損失。
被告答應舅舅的要求,於事故3天後向警方報案,謊稱自己是肇事司機。他也按照舅舅的指示,向保險公司提交虛假信息。
2025年4月29日,被告接受警方錄取口供時,再次聲稱自己是肇事司機,並簽署口供,確認內容屬實。
被告明知提供虛假資料可能妨礙司法公正,也知道警方可能因此停止調查真正的肇事司機。
時隔8個月,直到2025年12月30日,警方準備向被告送達控狀時,他才承認自己此前在口供和報案中撒謊,事發時真正的司機其實是舅舅。被告於今年7月21日被捕,隨後被控。
法官下判時說,被告事先策劃並實施頂包行為,原本可更早向警方坦白,結果導致警方耗費額外的時間與資源調查案件。
不過,考慮到被告最終主動坦白及認罪等因素,最終判他監禁兩周。(人名音譯)

車禍發生在文慶路上段第17座巴剎與熟食中心附近的泊車場。
律師:頂包沒獲金錢利益
被告的律師求情時說,被告承認自己的行為導致警方調查時間延長,但強調被告沒有因頂包而獲得任何金錢利益。
律師說,被告是在舅舅兼老闆施加的輕微壓力下犯案,而舅舅當時也沒有向他坦白實情。
律師也指被告最終主動向警方坦承自己撒謊,卻因此遭家人疏遠,甚至被移出家族群組,連自己的兄弟也不再與他交談。律師形容,被告如今因選擇說出真相而孤立無援。
記者觀察到,有兩女一男陪同被告出庭,相信是他的親友。其中一名相信是被告女友或妻子的女子近乎全程牽著他的手,給予支持。法官下判後,女子更難掩悲傷,當場流淚抽泣。
根據案件入稟與管理系統,舅舅謝順新面對的4項控狀,包括不小心駕駛導致他人重傷、教唆他人、無照駕駛,以及駕駛沒有第三方責任保險的車輛。他的案件將於11月3日過堂。
這意味著,謝順新事發時實際上是無照駕駛,卻仍告訴被告自己因累積多項違例記分,駕照可能被吊銷,要被告幫他頂包。
案情顯示,黃殷傑向警方坦承罪行後,警方根據他提供的資料展開後續調查,並因此額外耗費人力與資源調查謝順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