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起,過去14天曾到訪過孟加拉、印度、緬甸、尼泊爾、巴基斯坦和斯里蘭卡的長期證持有者可以入境新加坡或在樟宜機場轉機。
衛生部10月23日宣布,將解除早前對來自這些國家長期證持有者的禁令,但短期訪客仍然不可入境或轉機。新措施將在26日晚上11點59分起生效。

衛生部是在檢討了上述國家的情況而做出這項決定。
這些旅客仍需遵守我國對第四類別國家實施的措施,必須在指定設施履行10天居家通知,而且得按規定接受冠病檢測。
另一方面,從10月26日晚上11點59分起,柬埔寨、埃及、印度尼西亞、越南、以色列、馬來西亞、匈牙利、卡達、阿拉伯聯合大公國、蒙古、盧安達、薩摩亞、塞席爾、南非、湯加將被列入第三組別的國家。

這意味著,來自馬來西亞和印度尼西亞、屬於第三類別國家和地區的旅客將在他們的住所或住宿地點,履行10天居家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