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3歲男子將手機放在浴室洗手盆底下,三次偷拍正在洗澡的繼女,供他之後「觀賞」,被判坐牢13周。
根據《今日報》報道,這名來自馬來西亞的新加坡永久居民承認一項偷窺罪行,前日被判坐牢,另外兩項控狀在量刑時被考慮在內。為了保護受害者的身份,被告的姓名也不得公開。
案情顯示,被告在10餘年前與受害者的母親結婚,受害者2019年從馬來西亞搬到新加坡,並與男友同住在母親和被告家中。
今年9月5日,被告在附近咖啡店喝了三瓶啤酒後,傍晚6時左右回到家,當時只有受害者和他在家。被告在浴室洗完澡後,將手機設置為錄像模式,放在洗手盆下的一個管道上。
傍晚7時30分,受害者在浴室脫掉衣服準備洗澡時,注意到那部手機。受害者取下手機,發現手機正在錄像,檢查視頻後發現手機拍下了被告將手機放在洗手盆下的畫面,也拍到了自己脫衣服並暴露私處的畫面。
隨後,受害者將手機拿回自己的房間,並打電話給她的男友和叔叔告知此事。她感到害怕,因此沒有與被告正面對質。
之後,當被告意識到手機被拿走,他去敲了受害者的房門,但受害者並沒有回應。
隨後,受害者的男友和叔叔抵達被告的家,並直接進去受害者的房間。在此期間,被告一直跪在客廳,並兩次喊了受害者叔叔的名字。
受害者男友隨後報警,並表示自己看了「所有的錄像」,他們將自己反鎖在受害者的房間,因為被告當時喝醉了。
調查發現,被告早在2020年就開始錄製受害者洗澡的過程,並三次使用同樣的方法進行錄像。
控方表示,被告嚴重濫用受害者對他的信任,並在受害者應該感到安全的家中犯下罪行,受害者發現手機也是「完全偶然」,因此要求判處被告13至15周的監禁。
被告在求情時向法庭求助,如何試法讓自己戒酒,並表示妻子如今無依無靠。
根據新加坡法律,偷窺罪名的最高刑罰是監禁長達兩年、罰款、鞭刑,或任何一種組合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