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了避免到指定隔離設施接受隔離,58歲男子從印度尼西亞回國前預先上網填寫表格,他虛報自己到過的國家,還謊稱自己獨居,並在入境時出示該電郵稱自己已獲得批准,無需到指定地點進行隔離。
關卡人員在他回國三天後上門詢問謊報資料一事,要他立即到指定隔離設施接受隔離,結果在無意間發現被告的弟弟和父親都在家中,他因此牴觸傳染病法令。
被告維嘉亞奇瑪(Vijeyakymar S/O Z Joseph)前日(6月21日)認罪後,被判坐牢三周。
根據防疫規定,去年11月13日到22日之間從印度尼西亞回返我國者,都得在指定隔離設施接受14天隔離。但在同一時期到過斐濟、芬蘭、日本、韓國、斯里蘭卡、泰國或是土耳其這七個國家的入境者,則能在飛往新加坡前選擇居家隔離,前提是家中不可有其他不同行程的人同住。
調查發現,去年11月13日,被告飛往印尼雅加達公幹,隨後決定在同月22日回返新加坡。回國的兩天前,被告為了不要到指定隔離設施接受隔離,提前上網申報,謊稱自己曾到過斐濟、芬蘭、日本等七個國家,還稱自己獨居。
當被告抵達樟宜機場第三搭客大廈時,移民局人員通知他,得到指定隔離設施接受隔離,他卻拿出電郵誤導移民局人員,讓後者以為他獲准回家隔離,移民局人員當時也一再提醒被告,不能跟有不同旅遊史的人同住一個屋檐下。
上門詢問做出虛假申報的原因,卻發現被告家中還住著父親和弟弟。
被告回返我國的三天後(25日),移民局人員上門詢問被告申報虛假內容一事,要他馬上轉移到指定隔離設施接受隔離。移民局人員很快發現,被告家中原來還住著父親和弟弟,但兩人都沒有出過國。
主控官指被告預謀幹案,刻意做出虛假申報,以避免到指定隔離設施接受隔離。他清楚知道家中還住著父親和弟弟,仍執意簽下申報表格,謊稱自己獨居。
被告的代表律師表示,被告以為只要獨自待在房內就沒事,他的90歲父親已年邁,弟弟又因車禍不能工作,兩人都靠他一個人的薪水過活,因此懇求法官輕判。
法官下判前表示,被告並非一時衝動才犯案,他根本無視當局的條規,所幸他沒患上冠病,才沒有導致更嚴重的後果。
他最終被判坐牢三周,但法官批准他的申請,讓他展延至7月5日開始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