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虎毒不食子,但是近日宣判的一起案件里,一名53歲的新加坡男子竟性侵他的兩個未成年女兒長達十年!
2007年的某一天,在西北部一帶的某個組屋單位里,這名「父親」,趁著家裡沒有其他人,把還在念小四的大女兒拉倒身邊,強迫她色情影像,同時對她毛手毛腳。自此開始了長達十年的猥褻、性侵,雖然大女兒也有所反抗,但是力量差距懸殊,以及「父親」頻頻的威脅警告,她只能默默承受這種禽獸行為。
2014年起,他又把魔爪伸向了他12歲的小女兒!對她做出各種猥褻動作,比如嘴對嘴接吻,以及非禮她身體的其他部位。

示意圖
這個案件發生在一個看似其樂融融的四口之家,受害者中的姐姐是該男子的繼女,親生父親車禍過世後,母親帶著她改嫁,而妹妹則是母親與被告的親生女兒。
十幾歲已經是學校進行過性啟蒙教育的年紀了,姐妹倆也知道父親的行為不對,至於為什麼沒有告訴母親和老師,妹妹說,她不想看到家庭破裂。

姐妹倆的噩夢結束於2016年9月至11月的某個下午,被告趁妻子在浴室洗澡時,溜進小女兒的房間強姦她,而後被洗好澡出來的妻子抓個正著。人渣的真面目才終於被揭開了!
11月17日,高級法庭宣判,該男子因強姦、嚴重性侵、非禮以及對孩童做出猥褻行為等17項指控,被判坐牢3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