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ROHS與歐盟ROHS詳解及對比

2019/11/25   •   9159閱
了解新加坡RoHS及與歐盟RoHS的詳細比較。本文深入探討新加坡RoHS的適用範圍、限制物質、合規聲明要求,以及與歐盟RoHS 2的差異。適用於手機、平板電視、冷氣機等電子電氣產品,旨在確保本地電器符合環保標準,為新加坡電器製造商提供合規指南。

新加坡ROHS與歐盟ROHS詳解及對比

新加坡RoHS

2016年8月,新加坡環境與水資源部(MEWR)發布了第二版《環境保護和管理法》的修訂案(稱為新加坡RoHS或SG RoHS)。該修正案改編自歐盟ROHS 2.0,並自2017年7月1日起限制某些電氣和電子設備(EEE)中的6種有害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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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RoHS範圍

新加坡RoHS僅適用於以下6種類型的電子和電氣產品(不包括單獨出售的備件和組件)。

手機

手提電腦

冷氣機

平板電視

電冰箱

洗衣機

新加坡RoHS不包括其他類型的電氣和電子產品,例如工業用設備,醫療設備和微波爐。

新加坡RoHS限制物質

除鄰苯二甲酸鹽外,新加坡RoHS限制了與歐盟ROHS 2相同的6種有害物質。詳細的濃度限值如下。

狀態物質和限量目前的限制

鎘及其化合物:0.01%

汞及其化合物:0.1%

鉛(Pb)及其化合物:0.1%

六價鉻(Cr6 +)及其化合物:0.1%

多溴聯苯(PBB):0.1%;

多溴二苯醚(PBDE):0.1%

根據歐盟 RoHS 2,某些應用和產品不受上述限制限制(例如,氦-鎘雷射器中的鎘)。新加坡RoHS計劃使歐盟RoHS豁免的完整清單與新加坡RoHS的豁免清單保持一致。

合規聲明

在新加坡出售受影響的產品之前,每個本地製造商或進口商(貿易商)都必須向國家環境局(NEA)提交受控EEE的符合性聲明。還需要根據EU BS EN 50581:2012技術文檔準備並保存一份技術文件,以評估有關限制有害物質或等效標準的電氣和電子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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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在新加坡生產不符合RoHS要求的產品,則這些產品將不允許在本地銷售。該公司將必須向NEA申請危險物質許可證,才能出口這些產品。

新加坡 RoHS與歐盟RoHS 2

物品新加坡 RoHS歐盟RoHS 2範圍

新加坡:僅6種電子電氣產品;

備件和組件超出範圍。

歐盟:除免稅產品外的所有電子和電氣產品;

也適用於零件和組件。

限用物質

新加坡:6種物質;

歐盟:6 + 4種鄰苯二甲酸鹽(2015年新增);

打標

新加坡:沒有特別標記;

歐盟:CE標誌+ WEEE標誌;

合規聲明

新加坡:出售前必須提交符合性聲明。

歐盟:無需向監管機構提交自我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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