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根據3月6日國會通過的《沿海保護及其他修正法案》,所有新加坡沿海土地所有者都將有資格獲得政府補助,用於分擔建設海堤、防洪屏障等沿海防護設施的成本,以應對日益上升的海平面。
可持續發展與環境部長傅海燕表示,該補助將覆蓋洪水風險評估、電力與水管線路改道,以及最終的沿海防護工程費用,但尚未公布具體補助金額。
根據新法,政府機構與私營企業若擁有或使用新加坡海岸線土地,必須主動採取防護措施,否則將面臨罰款甚至監禁。
這項新規預計將覆蓋超過100名沿海土地所有者。政府擁有70%的海岸線土地,將負責大部分海堤建設;剩餘30%的私有土地主要為非住宅用途,包括船塢、港口以及石油天然氣和製造業企業,集中分布在西南與北部海岸線,如裕廊島、大士、百慕和森諾克等工業區。
沿海土地使用者將獲得約10年的緩衝期,用於實施防護措施——包括建造海堤、抬高地基或在碼頭設置可部署式屏障。首批通知預計將在2030年代初發出,而補助申請則需在五年後收到第二份通知時方可提交。
傅海燕指出,補助金額將依據市場行情與通脹水平動態調整,並分階段發放,以幫助土地所有者更好規劃資金流。她補充說,補助細則將在準備就緒後進一步公布。
此外,政府還將提供技術諮詢與支持,協助土地所有者履行新法義務。新加坡水協會已推出「沿海保護大師班」等培訓項目,提升工程界實施專業防護措施的能力。
傅海燕透露,這項補助與技術支持的推出,源於多家臨水企業反饋:當初租賃或購地時,並未將額外的沿海防護成本納入預算。
該法案經過兩小時辯論後通過,共有八名國會議員發言。其中,Sembawang West選區議員Poh Li San提醒:若各土地所有者的防護措施缺乏協調,整條海岸防線可能被「撕開缺口」。
新法明確要求:每一塊土地的防護設施必須與鄰近地塊無縫銜接,形成一條「連續防線」,才能有效抵禦海水侵襲。「即使所有臨水企業都懷有善意,仍可能因知識盲區或協調失誤導致防線斷裂。」Poh強調。
為保障防線完整性,政府將賦予土地所有者合法進入鄰近地塊的權利,確保防洪屏障密不透風。
傅海燕也指出,不同用地類型需定製化防護方案——例如船塢可能選擇在干船塢周邊建海堤,卻保留面向海洋的出入口。若由政府統一推行「標準模板」,反而難以適配從港口、造船廠到石化廠等多樣化的海岸需求。
Ang Mo Kio GRC議員Nadia Samdin與West Coast-Jurong West GRC議員Cassandra Lee則關註:若在10年過渡期內土地易主,防護責任如何交接?對此,傅海燕回應:原業主須向國家水務局(PUB)提交防護結構報告與藍圖,由PUB轉交新業主,確保責任不斷鏈。
針對可能提前倒閉的沿海企業(如Nee Soon GRC議員Lee Hui Ying所提),PUB將動用執法權介入維護,必要時墊付維修費用並追償。
補助金也將分階段發放,便於PUB監控工程進度。多位議員——包括WP的Dennis Tan與非選區議員Andre Low——呼籲在防護工程中融入「基於自然的解決方案」,如珊瑚礁與紅樹林,以削弱海浪能量、防止侵蝕。「在可行情況下,防線應設於紅樹林後方,最大限度減少對生態的干擾。」傅海燕說。
她還透露,即將發布的《沿海防護實務準則》或將納入「混合型方案」——結合自然生態與人工結構,打造更可持續的海岸防線。
來源:《海峽時報》© SPH Media Limited。轉載需獲授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