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歲多男童在私宅庭院獨自玩耍時,意外墜入泳池溺水,父母約 10 分鐘後發現並施救,但男童送院後仍不治身亡。10 月 6 日(星期一),驗屍庭就這起 2024 年 6 月的悲劇展開研訊,傳召警方調查官、民防部隊人員、急診醫生及救護員出庭作證,重點圍繞男童溺水過程、急救細節及救護人員是否存在程序問題展開調查。為保護男童家人隱私,驗屍庭已諭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可能泄露死者身份的信息。

案件回溯至 2024 年 6 月 9 日中午 12 時 53 分許,事發私宅的庭院監控畫面清晰記錄下悲劇:男童獨自在庭院玩耍,隨後坐在泳池邊戲水,片刻後不慎墜入池中。警方調查官在庭上陳述,男童母親在事發十多分鐘後發現孩子失蹤,尋找後發現其溺水,立即大聲呼救;男童父親迅速跳入泳池將孩子救起,抱至客廳實施急救並撥打急救電話。遺憾的是,男童雖經緊急送醫,仍在當天下午近 4 時被宣告死亡,死因明確為溺水。
研訊中,男童父親此前錄口供時提出的一個疑慮成為焦點:他稱救護員抵達後曾表示 「沒有出生證就不能送院」,擔心這一要求可能延誤救治,希望類似情況不再發生。針對這一質疑,民防部隊已展開內部審核,審核報告顯示,涉事救護員擁有六年工作經驗,這是他首次處理兒科病人心臟驟停案例。報告指出,救護員在現場實施了合理的急救措施,因專注於搶救,可能存在對時間感知偏差的情況,但 「索要出生證」 的行為並未對急救工作造成實質影響。
不過,審核報告也指出了救護員的三處待改進之處:一是與家屬的溝通需更清晰順暢,避免誤解;二是男童在救護車內的擔架上呈斜躺狀態,按規範應完全平躺;三是未用棉被為男童保暖,不利於維持其身體機能。民防部隊質量管理人員在庭上進一步解釋,索取病患證件是為了提前向醫院登記,方便院方快速了解病患信息、做好接診準備,但這並非送院的必要前提,「即使沒有證件,也不會阻礙送醫」。
涉事救護員當庭回應時坦言,現場情況混亂,起初要求家屬找出生證,是希望讓家屬有事可做、避免在急救區域過度停留施壓,以便自己更專注於搶救;而在救護車上再次索要出生證,是因為直到那時才發現尚未收集到相關資料。他承認,雖然知道這不是必要步驟,但當時主觀上認為 「有必要完善資料」,為此向家屬表達歉意。
急診醫生的證詞則從醫學角度釐清了 「救治時機」 的關鍵作用。醫生表示,溺水導致的心臟驟停,「現場即時急救是最有效的干預手段,也是挽救生命的最佳機會」。結合男童從溺水到被發現的時間、父親現場急救的情況及送院後的診療過程,醫生認為,即便救護車能提前 10 分鐘出發,也無法改變最終結局,「核心問題在於溺水發生後,黃金急救時間的把握」。
目前,驗屍庭法官尚未發表研訊結論,案件仍在進一步審理中。這起悲劇也引發了公眾對低齡兒童居家安全的關注,尤其是私宅泳池等危險區域的防護措施是否到位,成為討論焦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