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3月17日,涉嫌搶劫案的加拿大籍男子大衛·羅奇(中)在刑事偵查局警員的押送下從倫敦引渡回新加坡。(警方提供)
獅城轟動一時的荷蘭村渣打銀行搶劫案,加拿大籍男劫匪原本打算(6月10日)早上認罪,但代表律師表示還未看過閉路電視畫面,請求法官將案件展期四周,讓他有時間看完畫面後與被告討論。法官批准申請,案件將在7月7日回到國家法院。
這起案件發生於2016年7月7日早上11時05分至11時20分,31歲的大衛·羅奇(David James Roach)被指搶走了荷蘭巷渣打銀行3萬零450新元(約9.5萬令吉)的現金。
他帶著贓款潛逃泰國,但因沒申報攜帶巨款入境,在當地遭到逮捕並且入獄14個月。羅奇刑滿出獄後,被遣送回加拿大途中經過英國倫敦時再次被逮捕,去年3月引渡回獅城面控。
羅奇面對一項搶劫以及一項轉移贓款出境的罪名,案件今早回到國家法院。由於他未獲准保釋,因此通過視訊面審。
被告原本打算今早認罪,控方已經將案情準備好,但代表律師指他們還未看到案情里所提到的閉路電視畫面。
律師說,他需要時間觀看該閉路電視面,然後再和被告討論,請求法官給他四周的時間。
根據法令,搶劫罪名若成立,刑罰是兩年至十年監禁,並且將被打鞭至少6下。之前,新加坡已向英國政府保證,即使裁定洋匪搶劫罪名成立,也不會施以鞭刑。
轉移贓款若罪成,最高刑罰也是十年監禁,或者50萬新元(約160萬令吉)的罰款,或者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