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甘穆罕默德·阿拉曼被目擊亂丟菸蒂,他為了逃罰單而企圖向執法人員行賄,結果被判坐牢4周。 (新加坡海峽時報)
孟加拉籍客工在組屋區抽菸後把菸蒂丟進溝渠,看到國家環境局執法人員目擊過程,他便拿出100新元(約321令吉)企圖賄賂,要求執法人員放過自己,結果得面對亂丟垃圾的300新元(約963令吉)罰單,還因企圖行賄入獄4周。
被告甘穆罕默德·阿拉曼(41歲)於前日承認一項企圖行賄的控狀。
《聯合早報》報導,根據案情,被告案發時是一名建築工人。
他於今年2月3日傍晚6時左右,在新加坡蔡厝港一座組屋底層抽菸後,將菸蒂丟入溝渠。
兩名環境局人員當時目擊了被告的行為,立即上前要求被告交出工作準證,以便開罰單。
被告向兩人道歉,並稱他是初犯,請求他們給機會,不過被拒絕。執法人員警告被告若不好好配合,將報警處理。
被告詢問亂丟垃圾須付多少罰款,執法人員告訴被告初犯一般被罰300元,重犯者將被提控。
被告當時稱他沒300元,打算給執法人員100元,讓對方不要抄下他的個人資料,還逕自從錢包拿出兩張50元鈔票交給執法人員。執法人員警告被告不能這麼做,並指示他把錢收起來,被告趕緊照辦。執法人員接著開出罰單。
被告過後在調查中坦承曾拿出100元給執法人員。
被告沒有代表律師,他求情時說來到新加坡工作幫補家用,還得照顧年邁的母親,希望可以繼續在新加坡工作,懇請法官輕判。
法官下判時說,儘管執法人員已拒絕賄賂,被告仍持續企圖行賄,因此判他坐牢四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