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翁前科累累,1975年起就多次進出牢房,前後至少蹲了26年的牢房,但每次出獄又犯,如今複製前女友的鑰匙兩度擅闖女方住家,偷了超過2萬5000元(約7萬5000令吉)的財物,被判預防性監禁7年。
《新明日報》報導,現年74歲的林耀敬(譯音)共面對7項控狀,包括破門行竊、欺騙、失信、偷竊等罪行。他前日承認其中三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主控官在庭上提到,被告從1975年起便頻頻犯罪,這次也是在出獄不久後重犯,而受害人是她的前女友(56歲)。
庭上揭露,前女友曾在2016年11月,把自己家的鑰匙交給被告,而他在將鑰匙歸還前曾複製了一組自己收著。

被告林耀敬複製前女友的家鑰匙,趁她出門後上門行竊,偷走超過2萬5000新元的財物。(示意圖)
2017年3月7日早上9時許,前女友讓被告進入她位於循環路的組屋單位,一小時半後他便離開。前女友之後於11時30分也出門了。
接著,被告分別在11時38分和11時45分致電給前女友,確認她已出門並上了巴士,隨後自己又回到前女友的家中。
前女友的87歲女鄰居見被告走向前女友的單位,聽見開門的聲音,便打給前女友通知她。她在回家的路上已報案。
被告用了他複製的鑰匙進屋,偷走總價值1560元(約4680令吉)財物,包括現金、戒指、手鍊等。他過後把首飾拿去典當。
隔天,前女友再度報案,指家裡曾丟失總價值2萬3380元(約7萬140令吉)財物,懷疑也是被告所為。
警方調查發現,被告於2017年2月17日下午,以同樣的方式犯案。
另外,被告也曾於同年4月1日和前女友約見時,趁她上廁所,偷走她錢包內的250元(約750令吉)現金。
記者昨晚走訪受害人的住處,無人應門,當時通報的鄰居也已搬走。
身體不好
主控官說,被告自1975年起便多次因盜竊財物等罪行進出牢房,但卻一直再犯。他最後兩次坐牢,分別於1999年和2009年,當時他被判預防性監禁,刑期共15年。
主控官指被告曾透露犯罪是為應付日常開銷,因此他仍有再犯的幾率。
被告求情時說已知錯,準備好面對後果,但稱數次暈倒,身體狀況不佳,醫生曾說若他再摔倒或會癱瘓。
「這可能是我最後一次坐牢,我的人生可能要結束了,希望我能在離開世界前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