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新加坡前空軍首長因開車撞上一名推著嬰兒車的女傭,於周三(7月1日)被判處5,000新加坡元(約3,860美元)罰款,並被禁止駕駛車輛五年。
事發時,該司機在巴西班讓路(Pasir Panjang Road)與海港路(Harbour Drive)的交叉口進行選擇性右轉,撞向一名女傭及其推車中的兩歲男童,巨大的衝擊力將該女子直接向後甩出。
法院已發布禁令,禁止公布任何可能識別該男童身份的信息。
74歲的新加坡人吳永祥(Goh Yong Siang,音譯)承認一項駕駛不慎導致該女子受重傷的指控。
另一項導致男童受傷的指控被納入量刑考慮範圍。
案情回顧
法庭獲悉,2024年5月17日上午約8時45分,吳某正沿著海港路行駛。
他在一個信號燈交叉口等待綠燈。
當方向燈轉綠後,吳某向右轉入巴西班讓路,前往德樂布朗加路(Telok Blangah Road)。然而,他並未在右轉等待區停下觀察是否有行人經過。
與此同時,一名44歲的女傭正推著嬰兒車中的幼兒過馬路,當時行人綠燈亮起,他們擁有優先通行權。
檢察官表示,儘管兩人就在吳某的視線範圍內,但他未能注意到他們。
雖然他沒有超速,但未能及時剎車,導致車輛將兩人撞擊。
該女子被衝擊力向後甩出數米,一名路人隨即報警。
該女傭被送往醫院治療,當時面部出血,被授予42天的住院病假。男童則因瘀傷和擦傷接受了門診治療。
出院後,由於行走困難且無法爬樓梯,該女傭不得不前往僱主婆婆家中靜養。
由於她持續疼痛且無法工作,其僱主不得不聘請一名兼職幫傭接替她的工作。
直到出院約一個月後,受害者才部分恢復工作。
她的手部和骨科傷勢預計不會導致永久性殘疾。
副檢察官林悅子(Etsuko Lim,音譯)請求對吳某處以4,000至5,000新加坡元的罰款,以及法定的最低五年禁駕期。
她指出,儘管行人綠燈亮起且受害者擁有優先通行權,吳某卻直接右轉而沒有在右轉等待區停留。
林檢察官表示:「我們還注意到,雖然沒有證據表明他超速,但他的行駛速度導致他無法及時剎車。」
由於這是唯一的特定過錯因素,參考量刑範圍為罰款和/或最高六個月的監禁。
在考慮到男童受傷而略微提高量刑後,林檢察官最終請求法院處以4,000至5,000新加坡元的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