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理警告繼續伸咸豬手 色伯伯非禮4女被判監

2018/09/13   •   1萬閱
傅成健案:83歲被告再次被控四項非禮罪,包括在巴士車上摸腿抓私處。他此前曾因猥褻行為被罰款,這次被判刑三個月。這起案件反映了被告不珍惜警方的警告,再次侵犯他人隱私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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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四項非禮控狀的被告傅成健。(檔案照)

(新加坡13日訊)83歲「色老頭」非禮兩名女郎,被警方有條件嚴厲警告,怎知他再犯,又再非禮兩名女郎,摸腿和抓私處,結果被捕後控上法庭。

被告傅成健老態龍鍾,昨天(9月12日)在兩名男子陪同下出庭。他承認四項非禮控狀後,被判坐牢三個月。他聞判後臉上沒有表情。他即日開始服刑。

法官下判時說,被告在巴士車上犯案。被告犯下四項控狀,包括隔著衣服觸摸私處,侵犯隱私。

此外,被告曾被警告過,但他不珍惜機會,再次犯案,須判坐牢。但考慮到被告年紀老邁,判監三個月。

被告第一次犯案是在前年8月14日。當天中午約12時30分,被告在裕廊西51街第504座組屋,伸手觸摸一名女郎的胸部。

去年3月13日早上9時,被告在一輛30號路線的巴士車上,突然伸手摸一名女郎的右胸。

被告過後被捕,但並沒有被提控,警方給予有條件嚴厲警告。

不料,去年10月18日,被告再犯。當天下午1時,被告在珍珠坊(People’s Park Complex)偷襲一名女郎,非禮女郎的私處。

去年12月14日傍晚6時19分,被告再干案,這次,他同樣在30號路線巴士車上施狼爪,先把手放在一名女乘客右大腿上,接著移到左大腿。

被告有案底,1997年因在公共場所做出猥褻行為而被罰款。

新聞來源:《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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