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8日訊)退休富婆墜入大馬男涉及的「假公安騙局」,堅信自己涉及洗黑錢案,兩天內11次給對方提款送上500萬元(約1500萬令吉),結果畢生積蓄兩天掏空。
《聯合晚報》報導,涉案的其中一名馬來西亞籍「錢騾」謝國豪(31歲,譯音),昨天承認3項接收犯罪所得共24萬4000元(約73萬令吉)控狀,被法官判監30個月。
被告謝國豪是在朋友介紹下幫詐騙集團工作,非法集團要他到新加坡向陌生人收錢和交錢給另一些人,他從中抽取0.04%佣金。
被告懷疑那些錢是犯罪所得,但他需要錢,因此接受工作。
在正式工作前,他獲得手機和新加坡地圖,並獲安排到新加坡搭地鐵,讓他熟悉道路。
據案情,2017年11月7日,58歲富婆接到一通自稱「牛車水警署」打來的錄音電話,指她捲入一起案件,之後電話轉給一名女子。
女子稱上海移民局逮捕一名新加坡人,因嫌犯有她的銀行戶頭資料,因此也列她為嫌犯,給了她「案件編號」要她向「中國國際刑警」交代。
之後電話轉給另一名自稱公安的男子,對方警告她如果向媒體透露消息便逮捕她。她被指示登錄詐騙集團設立的假網站「新加坡警方網站」。
富婆輸入名字和「案件編號」,網站顯示她涉及洗黑錢活動並遭通緝;假公安聲稱案件由「警察局長」處理。

富婆接到「警察局長」電話,對方稱需要7天「調查」,而她須在文件上簽名自表清白。
接著下來兩天,富婆在「警察局長」矇騙下,通過假網站發送網上銀行的登錄資料和一次過密碼給對方,並在對方指示下,前後11次提款交給他們派來的人。
根據案情顯示,富婆前後共提出501萬6196元畢生積蓄。
富婆被騙的錢,其中一次被告接收10萬元(約30萬令吉),另外兩次被告從一名女促銷員(58歲)手中接收共14萬4000元(約43萬令吉)款項。
該名女促銷員受騙協助集團收錢,她以為自己涉嫌犯罪活動,正接受中國公安調查,讓集團把錢存入銀行戶頭,然後提款交給集團派來的人。她也替集團向富婆收錢,再轉交其他「錢騾」。
該名促銷員於同月11日和12日,前後兩次將錢交給被告。
大馬男子在吉隆坡機場被捕時,正準備搭飛機到越南看妻子和孩子。
被告沒有律師,他向法官求情說,他只有小六的教育程度,在朋友介紹下到新加坡工作。他工作數天後覺得可疑,便沒有再做,返回吉隆坡找其它工作。他做過送貨員和小販。
被告說,他是在吉隆坡機場被捕,當時正準備搭飛機去越南看妻子和孩子。
他說,他父親是中風患者,妻子是越南人,孩子還小。請求法官輕判。
警方接到報案展開調查,並通緝被告。之後,他們在馬來西亞警方的協助下逮捕被告,把被告引渡回國提控。另外兩名同樣來自馬來西亞的男嫌犯也已經被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