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11月,花拉路地下通道的匝道及最左側車道因維修工程而關閉。(圖:Facebook/PUB)
花拉路(Farrer Road)一帶在2022年發生路面塌陷事故,經調查後發現深層污水隧道工程中出現疏漏,導致地面塌陷形成地洞。涉案的建築公司及三名工程人員昨天(21日)被控。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2022年11月8日,花拉路一條連接荷蘭路的匝道出現路面下陷,11月15日情況惡化,形成一個長8米、寬4米、深3.5米的大地洞。
由於情況緊急,公用事業局必須在該段匝道展開修復工程,並關閉道路進行搶修。為保障民眾安全,花拉地下通道部分路段也關閉兩條車道。
涉案的Nishimatsu Construction,當時受公用局委任負責深層污水隧道系統第二階段的T-10合約相關建設工程。
控狀指出,該公司在工程進行期間多次未遵守准證條件,包括在屬於高風險的混合岩層地段進行隧道沖洗作業。在此類地層中,岩石比例可達80%。
此外,被告公司也被指在施工過程中,偏離經批准的工程圖則,構成嚴重違規。被告公司面對《建築管制法》下的五項控狀。
與此同時,三名被提控的新加坡男子,當時分別負責工程設計、監督污水隧道結構及監督岩土工程環節。
控狀指出,58歲被告Kam Mun Wai負責準備地質工程設計圖,但在工程進行過程中,沒有充分評估地層監測數據,也未根據真實地質狀況調整設計,最終導致路面下沉及出現地洞。
67歲被告Ko Luan Bock則負責監督污水隧道的結構工程,他被指未遵守結構工程施工許可證的相關規定,在明知土壤狀況及其他條件不符合要求的情況下,仍批准展開部分工程。
55歲被告Kho Chza Main面對三項控狀,他被指未對施工地點的地質狀況及隧道建造情況作出評估,也沒有在各關鍵階段審查儀器監測數據的表現和結果,未能確保岩土工程各項指標始終符合設計要求。
檢方也指出,Kho Chza Main未持續監測及檢討隧道掘進過程中的重要操作參數,導致土壤發生過度沉降,最終導致路面塌陷。
若罪名成立,被告公司每項控狀可被判處最高2萬至20萬元罰款。
三名被告則每項控狀可面對最長12個月監禁或最高2萬元罰款,或兩者兼施。
案件展延至明年1月再開庭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