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警察部隊過去兩周在全島調查詐欺活動,共有553人涉嫌參與詐騙或充當錢騾正在協助調查。嫌疑人相信涉及超過1700起欺詐案件,涉案金額超過1400萬元。
警方星期五(11月10日)發文告說,行動由商業事務局聯合七個陸路警署聯合進行,他們於10月20日至11月9日之間展開行動。協助調查的嫌疑人包括372名男子和181女子,他們的年齡介於15歲至76歲之間,涉及的案子則包括假冒親友、網絡釣魚、求職、投資、網購以及網絡愛情詐騙。
警方說,正在接受調查的嫌疑人被指詐欺、洗錢,或在沒有許可證的情況下提供支付服務。根據《刑事法典》第420條規定,詐欺罪名若成立,可面對最長10年監禁和罰款,而根據《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洗錢行為一旦被定罪,可被處以最長10年的監禁、最高50萬元的罰款,或兩者兼施。
至於在沒有許可證的情況下提供任何形式的支付服務,2019年1月出台的《支付服務法》第五條規定可處以最高12萬5000元的罰款,或最長三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施。
警方強調,當局嚴厲看待涉嫌參與詐欺活動的任何人,違法者將依法處理。為了避免成為共犯,公眾應拒絕他人要求使用個人銀行帳戶或手機線路的要求,因為這些要求如與犯罪行為有關,涉事者將被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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