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警方商業事務局聯合七個陸路警區,於2024年9月13日至10月3日展開為期兩周的打擊詐騙行動。期間共逮捕339名男性與143名女性,年齡介於15至76歲之間,目前正協助警方調查,涉嫌擔任詐騙集團成員或「錢騾」。初步調查顯示,這批嫌犯涉嫌參與超過1,400宗詐騙案件,主要類型包括網絡交友詐騙、投資詐騙、假冒親友詐騙、電商詐騙、求職詐騙及假冒買家詐騙,受害者累計損失逾1,220萬新元。
涉案人員正被調查是否觸犯《刑法》第420條的「欺詐罪」、《防止賄賂與嚴重犯罪(利益充公)法令》的「洗錢罪」,或《2019年支付服務法令》第5條「無照提供支付服務」的罪名。其中,「欺詐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並處以罰款;「洗錢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或最高50萬新元罰款,或兩者並罰;「無照提供支付服務」則最高可處12.5萬新元罰款、或最高三年監禁,或兩者並罰。
警方強調,對任何涉嫌參與詐騙活動的人員均採取零容忍態度,一經查實將依法嚴懲。公眾切勿因他人請求而出租、出借自己的銀行帳戶或手機線路,一旦帳戶被用於犯罪活動,帳戶持有人也將承擔法律責任。
欲了解更多防騙資訊,公眾可瀏覽www.scamshield.gov.sg,或致電防騙熱線1799。若掌握相關詐騙線索,可撥打警方熱線1800-255-0000,或通過www.police.gov.sg/iwitness在線舉報,所有信息將嚴格保密。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4年10月4日,下午12時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