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 女子謊稱自己「去世」還留了遺產,以支付「喪葬費」和繼承遺產的「法律費」為由,前後騙走另一婦女近16萬新元,日前被控上法庭。
《新明日報》報導,被告林麗蓮(39歲)日前被控4項包括詐欺與觸犯律師專業法令等的控狀,案件周五(2月16日)過堂。
根據控狀,被告涉及在2019年1月7日左右,欺騙一名婦女周舟芬,讓她相信被告已去世。控狀中未說明兩人的關係。
被告被指向周舟芬要錢,結果成功讓周舟芬掏出6350新元來支付「喪葬費」。
同年2月20日至3月18日,被告又涉嫌假冒成來自法律援助局(Legal Aid Bureau)的Daslin Ang,繼續欺騙周舟芬,讓她相信被告已死亡。
另外,在1月11日至6月8日之間,被告涉47次欺騙周舟芬,稱「死去」的被告遺囑中列明,有一筆遺產要交給周舟芬繼承。
被告接著被指欺騙周舟芬將15萬3125新元交出,以用來支付繼承遺產所必須支付的「法律程序相關費用」。
控狀也顯示,被告被指在5月27日至6月10日之間,假冒成來自法律援助局(Legal Aid Bureau)的Phil Tong。
案件展至3月27日進行審前會議。
一旦詐欺罪成,可被判最長10年的監禁以及罰款。若觸犯律師專業法令罪成,則將面對最高6個月的監禁,以及最高2萬5000新元罰款,或兩者兼施。若是再犯者,將被加倍處罰。(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