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七旬老婦報假案,謊稱鄰居在她的住家單位釋放毒氣,導致民防部隊大陣仗到場,事發約8個月後,她又拿潤滑劑去噴鄰居家門口,今早被判36個月的強制性治療。
新加坡《新明日報》早前報道,被告黃連貴(74歲,音譯)承認一項牴觸雜項(公共秩序和滋擾)法令和一項牴觸防止騷擾行為法令的控狀。
案情顯示,2024年3月19日早上10時49分,被告撥打999報警,稱鄰居在她家釋放毒氣,導致她頭暈,但不需要救護車。
當時一輛警車和七輛民防部隊的車到場,包括24名民防人員。不過他們抵達時,被告只讓警員進入她的單位,卻不讓民防人員進入單位檢查,聲稱毒氣已經散了。
當民防人員要進一步詢問被告詳情時,被告卻不提供。民防人員檢查被告單位外和周圍的區域,沒有發現任何有毒氣體。

被告黃連貴早前出庭。
救護人員也到場要為被告檢查,她起初不配合,後來接受檢查後,發現她有高血壓,但她拒絕送院。
當警員問被告事發經過時,被告稱鄰居長期在她家釋放毒氣,讓她感到不適。後來警員要錄口供時,被告不配合,還說要出門了。
約8個月後,被告在女鄰居的單位門外,用WD-40潤滑劑噴對方的鐵門、木門和走廊上的盆栽。
被告稱,她會這麼做,是因女鄰居在她單位釋放有毒氣體,影響她單位內的空氣,導致她感到噁心、頭暈、煩躁不安和頭痛。女鄰居被嚇壞,其兒子擔心獨居母親的安危,最終報警。
法官昨早下令被告接受36個月的強制性治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