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帶著數條麵包外出喂鴿,六旬阿嫂屢勸不聽,三度繳罰款仍不悔改,如今因18次非法喂鳥被判罰款4800元。
這名因喂鴿子而被控上法庭的阿嫂是現年59歲的袁麗璇(譯音)。
她日前被控18項未經當局許可喂食野生動物的罪狀。她承認其中4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納入考量。
案情顯示,自2016年以來,被告便多次在紅山一帶非法喂食鴿子,先前曾三次遭當局罰款,但她依然我行我素。

被告雖然多次被罰款,仍持續喂食鴿子。
由於接獲公眾反饋指她喂食鴿子,國家公園局與丹戎巴葛市鎮理事會的執法人員於2024年4月5日早上7時20分,在惹蘭紅山一帶展開巡查,目睹她將一袋綠豆倒在一處水泥種植箱上,引來約50隻鴿子啄食。
一些電眼畫面顯示,被告使用一個保溫袋攜帶食物,裝著大約五六條沒拆封的麵包與一包綠豆,之後將食物灑在地上,吸引野生鴿子聚集覓食。
控方指出,執法人員曾多次勸導被告,提醒在沒有當局的批准下喂食野生動物是違法的,但她屢勸不改,繼續喂食,控方因此要求法官判處她4800元的罰款。
紅山居民訴:常有人喂鴿 影響環境衛生
紅山一帶之前經常有人喂食鴿子,居民投訴環境衛生受影響。
《新明日報》早前多次報道,惹蘭紅山、紅山弄與石叻道一帶有居民申訴,鄰居頻頻喂鴿,導致鴿子聚集,不僅弄髒晾曬的衣物,也嚴重影響居住環境的衛生。

被告使用一個保溫袋攜帶食物,裝著大約五六條沒拆封的麵包與一包綠豆。
更有人從高樓拋下飯菜喂鴿,險些砸中路人,地上的殘羹剩飯則吸引大量鴿子前來覓食,進食後留下滿地污跡,一片狼藉。
根據野生動物法令,喂食鴿子是違法的,違者最高可被罰款1萬元。針對喂食野鴿的問題,公園局在早前曾表示將持續跟進非法喂食野鴿的反饋,並加強執法力度。這包括在已知喂食的熱門地點安裝電眼,並派人員巡查。如有必要,公園局會對喂食者採取執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