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2日訊)惡人先告狀!火爆叔違規在人行道上騎電動踏板車載著10歲兒子,他不滿路人擋路竟對他們嗆聲「這不是你爺爺的路」,更趁男子拿出手機拍照時,將他打趴在地又狠踩他下體,最後騎著電板車逃之夭夭。
這名火爆叔楊健興(譯音,57歲)昨天承認三項控狀,包括牴觸活躍通勤法令、蓄意重傷他人和動粗的控狀,最終被判坐牢13個月兩周又一天,以及罰款500新元(約1500令吉)。
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2月1日晚上8時50分,地點在兀蘭70通道第709座附近的人行道。受害者是分別55歲和50歲的夫妻。

盧傳傑在住家受訪時說,如今他不敢晚上出門散步,聽到電板車的鈴聲也會嚇一跳。
根據案情,夫妻倆當時步行在人行道上打算走路回家,期間丈夫聽到後頭傳來車鳴聲,結果他轉過頭一看發現被告違規在人行道騎著電板車朝他們開來,而電板車上還載著被告的10歲兒子。
當被告駛過夫妻身邊時,竟對著男子怒吼「這不是你爺爺的路」,隨即更下車猛推對方,更揮拳揍對方下巴,導致對方跌倒在地。被告的兒子當時試圖把父親往後拉,意圖制止父親動粗,但沒有成功。
被告接著繼續拳打倒在地上的男傷者,更用腳踹他肋骨和下體,隨後才騎著電板車離開。男傷者送院後申訴頭痛、鼻子出血和右眼看到閃光等,他隨後被診斷輕微頭部受傷和肋骨骨折。

楊健興揮拳揍人後,一度獨自騎電板車離開,10歲兒子則在現場兩度求受害者不要報警。
律師代為求情時指,男傷者當時拿出電話拍下被告和兒子,被告才想要奪過手機刪除照片,結果一時發怒打人。
不過,控方反駁指,男傷者掏出手機之際就遭被告拳打在地,事後調查顯示他當時沒有拍下照片,而被告卻持續攻擊對方,連對方倒在地上也不放過,懇請法官嚴懲。
火爆叔一度獨自逃跑,留下10歲兒子「善後」,兩度求男傷者的妻子不要報警抓父。
他說:「如果爸爸坐牢就沒人照顧我了。」

盧傳傑被打到鼻子出血,隨後被診斷輕微頭部受傷和肋骨骨折。(受訪者提供)
盧傳傑(55歲)與太太昨天接受訪問時說,被告掉頭離開現場後,曾回頭叫兒子:「你快點跑!」。
兒子聽到後想要跑,不過還是屢次停下來,跟追在後面的盧太太解釋情況,並求她不要報警。
盧太太說:「(被告)兒子對我說,他媽媽是越南人,媽媽回越南了,爸爸喝酒才變成這樣,如果爸爸被抓去坐牢就沒人照顧他了。但我跟小弟弟說,你爸爸打傷人了,一定要坐牢的。」
盧傳傑則說,太太當時也拿著手機拍攝,阿叔見狀又跑過來,想嘗試拿走她的手機,還踢她的腳,她連忙閃開,阿叔跟著帶走兒子。
男傷者被打到口鼻流血、肋骨骨折,如今身體虛弱;每次經過事發地點時,他寧願繞路走。

被告(右)打人後騎著電板車離開,還叫兒子(左)「快點跑」,父子倆趕緊逃離現場。(受訪者提供)
以往每晚都會到事發現場附近散步的盧傳傑,如今完全不敢再走那條路,甚至不敢晚上出門散步。
「為了避開那段路,我繞路走,得多花10分鐘才回到家。如今聽到電板車或腳踏車的鈴聲,我也會嚇一跳。」
盧傳傑指事發後,身體一直虛弱,容易喘不過氣,也不敢做激烈運動。因為疫情而失業的他,也一直找不到工作。
事發後,他曾三四次在住家附近看過被告帶著兒子,「有一次我在公園步道看到他,他騎著電板車與我相隔著一條走道,瞪著我看。我當時很害怕,心跳很快,急忙跑掉了。」
後來他才發現,原來被告就住他隔壁座的組屋。
火爆叔15年前曾把人打至重傷被判坐牢和打鞭,此次則稱喝醉酒才幹案。
案情顯示,被告被捕後坦承他事發前喝了兩瓶啤酒,當時是受酒精影響。
律師昨天代為求情時說,被告當時下班後在附近咖啡店喝了兩瓶啤酒,後來到姐姐家接兒子回家時,已時隔兩小時,當時已較為清醒。
律師也指被告育有三個孩子,包括一個剛出生不久的女兒,他同時也是家庭的經濟支柱,還得照顧90歲的母親,懇請法官輕判。
庭上揭露,被告2006年曾因蓄意重傷他人而坐牢兩年和打鞭六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