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從3月1日起,所有酒牌持有人必須在酒吧、酒廊、卡拉OK、咖啡店等酒水提供場所張貼告示,通知顧客獲准賣酒的時間。警方說,在規定交易時間外飲酒或提供酒水是犯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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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警察部隊星期一(1月30日)發文告說,根據2015年制定的《酒類管制(供應與飲用)法令》條例,業者只能在特定時間和在指定的營業場所內提供酒精飲品。違例者可能被罰款最多一萬元。有關條例維持不變。
不過,去年修訂的《酒類管制(供應與飲用)和(酒牌)法令》新條例規定,各級酒牌業者必須在營業場所內清楚展示、至少一張以英文書寫的告示,通知顧客有關業者獲准賣酒的時間以及不得在特定時間外在營業場所內供應酒精飲品或飲酒,否則將被視為違例,可能面對罰款最多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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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公眾遵守有關條例。違例者可能面對高達1000元罰款;重犯者的罰款額將加倍或面對長達三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