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多次性侵七歲堂妹 被判坐牢八年半鞭六下

性侵示意圖。圖:iStock
一名青年竟然對暫住他家的七歲堂妹產生性幻想,等到家中無人時多次性侵和非禮她,被判坐牢八年又六個月,鞭刑六下。
TODAY報道,現年28歲的被告承認一項性侵未成年人士和一項以武力非禮未成年人士的罪名;另外六項包括持有色情影片和性剝削未成年人士的相關控狀,法官前日(12日)在下判時一併考慮在內。被告的服期從被告自2020年7月1日被還押時開始計算。
為保護受害者身份,法官下令不能透露被告姓名。
案情顯示,當年18歲的被告與家人一起住在爺爺位於義順的三房式組屋單位。當時才七歲的受害者則因為父母無暇照料,從2012年至2013年期間暫時搬入同住,受爺爺照顧。
在同住的半年內,被告趁家中無人時,多次性侵受害者,起初地點是在附近的組屋樓梯間,之後被告變本加厲,就在爺爺家中的臥室里要受害者跟他繼續各種性行為。事後被告都會帶她去附近的便利店買零食,並要受害者答應不告訴任何人。
受害者當時也因為害怕、不知如何反抗,而每次都按照被告所說的做,包括不與他人提起此事。受害者2013年搬回父母的住處。
在2020年6月,受害者與男友就一起與本案無關的事件吵架,並威脅要自殺,而被送入心理衛生學院。她當時向另一名表親透露年幼時曾被性侵,被告的罪行才被敗露。
控方指出,被告自12歲起就開始看的色情影片,內容皆與老師和兒童相關,所以,被告會依據所看到的色情影片內容,對受害者產生性幻想。
控方也表示,受害者在案發後,「感到情緒化、對自己感到厭惡、絕望及被拋棄」,並進行自殘的行為。
以武力非禮14歲以下孩童的最高刑罰可達五年監禁或罰款,又或鞭刑,或任何組合的刑罰;性侵14歲以下孩童則可被判處最長20年監禁、並處以罰款或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