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三年逾萬名離婚人士 獨自或同子女聯名購組屋

2019年到2021年之間,大約1萬2800名離婚人士獨自或同子女聯名,購買轉售組屋,或申購新組屋。
總理公署部長兼財政部第二部長和國家發展部第二部長英蘭妮,在國會答覆議員詢問時說,購買新組屋單位的離婚人士當中,六成是女性,大約七成在50歲以下。
英蘭妮說,無法負擔購買組屋的離婚人士可以考慮租房或和親戚朋友同住。如果沒有其他住屋選項和家人的協助,他們也可以向當局申請租賃組屋。
英蘭妮說,2019年到2021年之間,建屋發展局批准了2800份離婚人士的租賃組屋申請。如果有需要,離婚人士可以向建屋局申請額外援助或徵詢房屋相關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