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在升降機內搶劫,把大馬女郎打到滿臉鮮血,潛逃峇淡島10年後被遣返回國面對罪行,卻聲淚俱下稱妻患乳癌,求法官手下留情。說到這裡,被告反遭法官斥責:「你當初在升降機內,有想過要對受害者留情嗎?」根據媒體新明日報講述,被告卡瑪如扎曼今年49歲,他被指在2008年5月27日晚上10時30分,在哥羅福巷第466座組屋的升降機內,打劫一名在新加坡工作的大馬女郎李美珍。

案情顯示,被告當時尾隨住在15樓的女郎進入升降機,按了11樓按鈕,趁升降機緩緩上樓之際,忽揮拳打她的臉,試圖搶走她的手提包。女郎死命捉著不放,被告不斷揮拳狠打,直到手提包背帶被扯斷。升降機門打開之際,被告往樓梯處逃跑。女郎不僅額頭割傷、右眼淤傷、右臉頰紅腫淤傷、右手淤傷,也被搶走了總值598元7角4分的現金、手機、電子詞典、雨傘、化妝包、證件和銀行卡等。

被告事後潛逃到印尼峇淡島,一待就是10年,直到他在當地因涉案最終被遣返回新加坡,今年2月21日在新加坡海關被捕。被告求情稱妻患乳癌希望法官開恩,反遭法官斥責:「你當初在升降機內有想過要對受害者留情嗎?你再這樣求情,我可能改變主意加重刑罰。」

雖然被告口口聲聲說非常後悔,想向女郎道歉,但法官不買帳問他:「現在道歉難道不會太遲嗎?你事後還潛逃峇淡島10年,只有在被遣返時,才不得已得面對罪行。」被告還嘗試辯解,當時並非潛逃,只是有個寶寶在峇淡島,需要他的照顧。他目前已經被判入獄5年4周、鞭12下。案發半年後被截查時往警員身上潑熱飲逃脫,並在一小時內逃出境。

同年11月17日下午,他在橋北路第10座組屋樓下用餐時,引起一名便衣警員注意,跟同事上前查看他的身分。被告當時大聲嚷嚷問為何要檢查他,警員警告他冷靜下來,他卻忽然起身往警員身上潑了兩杯熱飲,還打翻桌椅並逃脫。警方確認他的身分後上門埋伏,豈料他已在下午2時08分離開新加坡,相隔不到一小時。
排版:報社胡同
插畫:娛姬老獅
文章:discovery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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