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循財:政府決定修憲 表明總統以個人名義擔任國際職務

黃循財副總理總結辯論時指出,總統如果以官方身份擔任國際職務,參與的性質和範圍不清楚,那我們將會陷入灰色地帶。政府因此決定修訂憲法,表明總統是以個人名義擔任國際職務,為國際組織帶來價值的同時,也推展我國的國家利益。
黃循財副總理在答覆議員的疑問時說,身為國家元首的總統在國內外代表新加坡。儘管總統以個人名義出席海外會議,但他是為了推展國家利益而不是個人利益,因此這些行程也是工作訪問,他將獲得與正式出國訪問相同的資源。
黃循財說:「以個人名義擔任國際職務並不意味著總統或部長是以某種方式參加超出工作職責的課外活動,事實並非如此,總統擔任國際職務時,他其實是在履行國家責任。」
黃循財也指出政府是在謹慎考量後,決定將法律框架生效的日期回溯到尚達曼總統就職當天,沒有人會因此受到不利影響。他也表示內閣評估後認為修憲是必要的。這是一次結構性的改革,提高個人為國家做出貢獻的能力。
政府始終對憲法採取理智的態度,而不是以教條主義或意識形態看待憲法,我們知道憲法是會隨時間和處境而變化的。憲法不應該輕率地修改,但憲法也不能一成不變,必需根據需要做出改變。
黃循財也說,政府不打算讓現任和未來的總理擔任國際組織職務,因此修改的法律框架不適用於總理。國會最終以75票對8票通過修訂新加坡共和國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