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13萬賄賂稱可助換牢房 前監獄官判監三年兩周

樟宜監獄。(圖:谷歌地圖)
向重刑囚犯索賄13萬3000元,並假稱可以將他轉到監督較為寬鬆的牢房,前監獄官被裁定罪成後,昨天(23日)被判監三年又兩周。
57歲的被告Kobi Krishna Ayavoo面對十項索賄控狀,多數控狀指他在2015年9月份到2016年3月份之間,向重刑囚犯Chong Keng Chye索賄高達13萬3000元,作為幫他轉換牢房的酬勞。
被告當時是一名監獄官,他把收到的錢用來償還汽車貸款、卡債和裝修房子等。
被告否認指控,對所有控狀進行抗辯;案經審訊後,法官去年11月20日判他罪名成立,今天判刑。
重刑囚被關保安最森嚴牢房
根據法庭文件,男子Chong Keng Chye在2005年因為虐待當時女友的七歲兒子致死,而被判接受20年的預防性監禁。
預防性監禁是用來嚴懲慣犯,即使被告在獄中行為良好,也不會獲得假釋,這意味著Chong Keng Chye需要在牢里被關20年,而關押他的是保安最森嚴的牢房。
審訊時,Chong Keng Chye供證說被告稱只要給他錢或借他錢,他就會幫忙轉牢房。不過,Chong Keng Chye表示他知道被告沒有權利,但被告對他說可以找朋友幫忙,所以才相信了他。
多次給錢卻遲遲未被換房
Chong Keng Chye多次給被告錢,但他到了2016年仍未被轉移,所以當被告再索錢時,他就拒絕再給並作出投訴。
Chong Keng Chye每次給錢都自己清楚記錄,他的筆記本里還詳細記載了被告提供的電話號碼。
另一名囚犯也出庭供證說,經常看到被告走去和Chong Keng Chye談話,每次逗留約十分鐘。
被告一名前同事也供證說,被告曾讓他幫忙檢查Chong Keng Chye的資料。這個同事也因此受牽連,最終被罰款。
被告答辯時指Chong Keng Chye一派胡言;他稱自己只能在Chong Keng Chye出去戶外活動時才有機會和他說話,而且其他囚犯也都聽得到他們的談話。另外,他也說Chong Keng Chye為了轉出那個牢房而不惜虛假指控他,以此來換取轉出那牢房的機會。一般上,一旦有囚犯指控監獄官,不是囚犯就是監獄官被轉移。
監獄署早前答覆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詢問時表示,被告早在2017年就被停職,他的服務最終在2022年12月30日被終止。
主控官庭上說,被告在停職期間,每月可領取一般薪水;他過去幾年多次找藉口拖延庭審時間,包括突然去動手術、稱感染冠病等等,案件因此多次被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