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嫌從事非法放貸活動的案件,包括充當阿窿的代理人或對借貸人進行騷擾,目前正有124人協助警方的調查工作。
警方在星期五(10月27日)晚上發布了一份聲明,宣布刑事偵查局與七個地方警察部門聯合行動,於10月19日至10月25日期間,在整個島嶼範圍內進行了為期一周的打擊非法放貸活動的行動。目前,124名涉案人員正在協助警方的調查,他們的年齡跨度從17歲到69歲不等。
初步調查結果顯示,其中有8人被懷疑前往借貸人的住處進行騷擾,而41人被指控充當代理人前往自動提款機以幫助進行款項轉移。其餘的75人則涉嫌開設銀行帳戶,並將提款卡、個人密碼或密碼生成器提供給非法放貸人,以協助他們進行非法放貸活動。
警方的調查工作仍在進行中。
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參與或協助非法放貸活動的人一旦被定罪,將面臨最長四年的監禁、3,000至30,000元的罰款,以及最多六次鞭刑。而那些充當阿窿的代理人一旦被定罪,將面臨最長五年的監禁、5,000元至50,000元的罰款,以及三到六次鞭刑。警方將繼續加大打擊非法放貸活動,所有違法行為將受到法律的嚴厲懲罰,包括那些開設或提供個人銀行帳戶給犯罪團伙的人。
警方還提醒民眾,近期非法放貸人越來越頻繁地利用簡訊和社交媒體平台發布借款廣告,因此呼籲大家保持警惕,切勿回應或參與其中。如果懷疑或得知有人牽涉到非法放貸活動,可以撥打999或致電「X-Ah Long」熱線1800-924-5664通知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