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新加坡前交通部長易華仁涉嫌貪污案在高庭過堂,辯方指易華仁是在友情的基礎上收下「非常親密的朋友」的禮物,他沒理由懷疑兩名商人朋友有任何不良的意圖。
辯方昨日向高庭提出刑事動議,尋求法官在今年8月至9月同時審理涉及兩名商人的所有35項控狀,而不是分成兩個審訊。
辯方稱,控方試圖延遲舉行涉及新加坡酒店與地產大亨王明星控狀的審訊,卻沒有提出這麼做的充分理由。
代表易華仁的文達星高級律師在法庭上進行陳詞時指出,控方想讓法庭先審理涉及另一名商人林國城的控狀,是因為控方想藉此審訊了解辯方的抗辯理由,然後以此準備王明星控狀的審訊。
但在辯方看來,兩組控狀有其相同性質,例如易華仁都是把王明星與林國城當非常親密的朋友。
高級副總檢察長戴偉雄駁斥,涉及王明星與林國城的兩套控狀性質不同,一個與新加坡F1有關,另一個則涉及林增建築與新加坡陸路交通管理局之間的合約關係,而且兩套控狀所涉及的禮物並不一樣。
戴偉雄指出,過去在其他刑事案件中,控方也曾把不同控狀分成不同審訊進行審理。
易華仁是在今年1月18日被控上法庭,3月25日被加控,如今共面對35項控狀,包括兩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32項牴觸刑事法典第165條文,以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的控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