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法律義務辦事處訴訟代理部主任薩達娜(中)、副主任普雷姆納特(左)和律師許銘恆(右)。(圖:新加坡法律義務辦事處)

2019年被揭發的振瑞路鐵鍋燒屍案中,女被告去年被判坐牢。義務代表她出庭的律師團隊接受本台記者訪問,談到處理這起案件時的心路歷程。
振瑞路年前的鐵鍋燒屍案曾轟動全國,被指殺害親生女兒的夫妻之後被控上庭,有律師雖知道可能會被質疑,但還是選擇無償代表女被告。律師表示,他們只希望控辯雙方的立場都能在庭上被聽見,這樣判決才會公平公正。
這起案件在2019年9月被揭發,當時警方在振瑞路第52座組屋的一個單位發現一具在鐵鍋中燒得焦黑的女童遺體,揭發一起震驚全國的謀殺案。
一個星期後,女童的親生父母被控謀殺。庭上揭露,女童父親在2014年3月吸毒後,一怒之下打了兩歲半女兒兩到三個耳光,導致她腦震盪、口鼻出血。他和妻子為了掩飾虐童和吸毒的罪行,沒有讓女兒就醫,眼睜睜看她死去。夫妻倆過後將女兒的遺體放入鐵鍋里燒後,接著把鐵鍋放入紙箱,藏在廚房爐灶下,直到五年多後才被揭發。
審理這起案件的法官指出,他擔心人們只記得死者是那個被父親殺害、遭雙親用鐵鍋燒屍的女童,所以允許媒體以她的名字「烏美莎」來稱呼她。
2023年9月19日,烏美莎的父親謀殺罪名成立,被判坐牢21年半和18下鞭刑。原本面對謀殺控狀的母親獲判無事省釋,逃過死刑。不過,她還面對妨礙司法公正和提供假資料等12項控狀。
由於她無力支付律師費,因此申請法律援助。新加坡法律義務辦事處(Pro Bono SG)的三名律師薩達娜(Sadhana Rai)、普雷姆納特(Pramnath Vijayakumar)和許銘恆接下案件,無償為她辯護。

事發組屋單位外擺放了鮮花和玩具
圖: 吳俍㬕
義務代表女被告 是責無旁貸的決定
案件在去年2月塵埃落定,律師團隊接受訪問,分享處理這起案件的心路歷程。薩達娜受訪時說,也許有人質疑為什麼會有律師要為女童母親辯護。
「當我們看到案情時也感到震驚,但這名被告迫切需要援助。被告完全沒有能力聘請律師,也很難理解整個法律流程。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決定義務代表她出庭。」
薩達娜指出,在類似嚴重的案件中,人們很容易會將被告想像成怪物,但其實他們也是人,也有自己的經歷,所以她對待所有當事人都是一視同仁。
負責案件的另一名律師普雷姆納特也透露,當時團隊的關注點在於釐清事實。
「這起案件確實不尋常,但對我而言,最初接手時,只想向被告了解更多,以及她是否打算抗辯。」
烏美莎的母親不久後就表明不想抗辯,打算認罪。薩達娜也在庭上將女被告長子寫給她的一封信念出來,當中提到兒子渴望她早日出獄,同他和弟弟妹妹們團聚。薩達娜坦言,將這封信讀出來的那一剎那,她自己也為之動容。
最後,法官判刑時指出,被告自身的經歷和兒子寫給她的信都不足以成為減刑理由,判她坐牢14年。
薩達娜指出,選擇無償代表女童母親是責無旁貸的決定,因為司法公益必須是雙面的,控辯雙方的立場都必須獲得代表,這才是公平供證的結果。只有這樣法官才能在考慮到所有事實後做出判決,辯方是重要而必須存在的一把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