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位議員針對防詐騙保障法案發表建議和看法,包括提議為警方和銀行職員提供相關培訓,以及為受害者提供心理和經濟支持等。
楊厝港區議員葉漢榮說:「感覺得不到支持的受害者可能因絕望轉向不安全的替代方案,例如高利貸。此外涉及家庭成員的金錢糾紛可能會升級並造成長期的緊張情緒,這就是為什麼保障措施至關重要。」
宏茂橋集選區議員顏添寶說:「匯款前需要等待一段時間,請問部長可否要求銀行增添檢查步驟程序, 讓警方和銀行有足夠的時間嘗試聯繫當事人,做必要的確認和解釋。」
內政部兼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政務部長孫雪玲說:「警方會在評估確認受害者符合條件後,才會發出限制令。儘管如此,在整個過程中需要情感支持的受害者可以通知調查人員,調查人員將安排他們與受害者關懷人員溝通。」
也有議員對於限制令的時長和責任承擔事宜提出疑慮。
盛港集選區議員林志蔚說:「如果引用法案第五條款的30天限制令,只是延後了受害者被騙的情況怎麼辦?如果受害者執意向詐騙者轉帳,最終會否破壞了法律的良好初衷?」
內政部兼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政務部長孫雪玲說:「我們無法無限期地一直扶持受害者。但在限制令生效期間,我們將盡一切努力讓受害者恢復理智。如果這個人在限制令的最長期限後還繼續向騙子轉帳,那麼責任就必須由個人承擔。」
孫雪玲也表示,限制令目前只針對當事人的銀行帳戶和信貸工具,未來必要時可能擴大到加密貨幣、電子錢包等領域,以對抗電子領域的詐騙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