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稱有個「包賺」 的海外賭場輪盤投資計劃。(示意圖)
(新加坡11日訊)破產男以「包賺」為餌,誘前同事投資賭場計劃,還冒充法官偽造文件,騙走近400萬新元(約1200萬令吉)。
被告莊業明(55歲),他面對欺騙與偽造法庭文件及印章共220項控狀,而受害人陳合順(65歲),是被告在銀行工作的前同事。
資料顯示,被告於1997年被裁,2000年10月宣告破產,直至2016年5月才脫離窮籍。被告被裁後就與受害人失去聯繫,2011年再次碰面。
冒充法官偽造文件
案情顯示,2011年5月,被告說服受害人參與一項海外賭場輪盤賭局的「投資」計劃,稱集合其他投資者的資金後,能從每投資的1新元中獲取1新元。被告也說高報酬率的投資「包賺」,因為他有方法從輪盤賭局中取得收支平衡,能從每場賭局的「佣金回扣」賺取利潤。
被告和受害人說這些賭場位於菲律賓、柬埔寨、甚至澳門。受害人信以為真,在2011年6月數次轉錢給被告。
期間,被告也謊稱需要支付債主與在新加坡、馬國、菲律賓、澳門與中國的執法人員,才能替受害人取回利潤。為了圓謊,被告也偽造高庭與初庭的法庭文件,以及從律政部產業處理及信託局發出的信件。他也到馬國購買印有「高庭」與「初庭」印記的假印章,作為文件上的蓋章。
被告以之前破產時收到的法庭文件為依據,用電腦「動手腳」竄改內容,上網尋找法官的名字,在偽造文件上寫上,也編造初庭法官的名字,以求逼真。
其中一名被假冒的法官莊泓翔在案發時曾是總檢察署署長,在2017年至今擔任上訴庭法官。
此外,被告也使用不同電話號碼,假稱是中國與菲律賓的政府人員發簡訊給受害人。(人名譯音)
錢到手 償還債務賭場搏殺
被告騙錢後拿去揮霍,包括購買名表與手錶贗品,支付債務及用來繼續在賭場「搏殺」。
被告在26個月的時間,欺騙受害人394萬9989新元(1197萬3000令吉)。受害人在2013年8月9日深感不妙,向警局報案。最後,警方在調查中索回15萬3819新元的資金,及兩支2929新元的手錶與五支不明價值的手錶,其餘的379萬3240元則尚未償還。案件展延2月12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