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為了找錢賭博,編造各種理由騙走13人共7萬8750新元。(早報網示意圖)
(新加坡訊)新加坡18歲少年深陷賭海,竟騙同學和朋友的錢繼續賭博,半年內騙了超過7萬元(新幣,下同)。
《聯合早報》報導,現年20歲的被告林家樂一共面對14項欺騙罪名,他前日承認其中4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法官下令他接受緩刑監視和青年改造所評估,等評估報告出爐後再下判。
案情披露,2021年6月至11月期間,被告為了找錢賭博,編造各種理由騙走13人共7萬8750元。
某次,被告謊稱需要錢支付律師費,為了讓朋友放心,他還出示一張顯示他擁有價值10萬元虛擬貨幣的圖片。
其實,這只是他從網絡下載的截圖,而其朋友相信他,並在3天內轉帳5萬5000元,結果被告全部花光。
另一次,被告謊稱需要繳付酒店房費和食物費用,但自己的銀行戶頭出現技術問題,無法付款,前同學就轉帳1000元給他,結果被告也用這筆錢去賭博。
被告也在網絡設置騙局,假裝售賣歌手林俊傑的演唱會門票,借用友人的銀行戶頭,讓購買門票的人把錢轉進戶頭,接著再把錢取出,拿去賭博。
其中一名受害者跟被告交易,說好以2500元購買兩張門票,接著先轉帳1500元的押金,但是被告沒交貨,後來直接失聯,受害者隨後報警。
代表律師求情時說,被告在還押期間深入反省,知道賭癮影響了他的前途,如今定期接受輔導,也參與社區服務。
律師懇請法官免去被告接受青年改造所評估,考慮緩行監視即可,但法官不同意,指被告涉及諸多罪狀,涉案金額也相當高,因此必須接受評估。(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