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業者說,顧客訂位後「爽約」情況有增加趨勢,更多餐館為避免虧損徵收訂位押金,有者按情況收達200元(約600令吉)。
鄰里餐館Grub就為防止顧客爽約,去年尾開始在碧山第八站購物中心和史蒂芬路的兩家分店實施訂位時先收取押金,至少5人一組的顧客的押金為每桌50元(約150了令吉)。
較忙碌的碧山分店每天都會徵收訂位押金,史蒂芬路分店則只在周末這麼做。

關雪兒魚頭爐疫情過後處理訂位更謹慎,避免顧客爽約造成損失。(檔案照)
《新明日報》報導,行銷經理洪婉瑩告訴記者,餐館會在訂位前一天打電話跟顧客確認預約,但仍然會有顧客爽約。
「有些顧客會先預訂多家餐廳以求更多選擇,但做好決定後又不打電話取消其他預約,這是很不負責任的做法。我們一般會為訂位者提前至少30分鐘保留空桌,並等上15分鐘。
「一些上門排隊的顧客看到有預留的空位卻無法入座時,會質問我們員工為什麼不可以餐館收訂位押金有者可達200元『爽約』情況增加。」
經營魚頭爐餐廳的「廣東歌后」關雪兒則說,一般不會向只訂一兩桌的顧客收訂位押金,只要在預定時間15分鐘後沒出現,就會把位子讓給其他顧客。
「若訂位為三桌以上,或當顧客有特別要求或點不在菜單上菜肴,例如螃蟹等,則得預付訂錢。
「現在食材越來越貴,要是我準備了食材他們就爽約,我豈不是損失。」

甘牌燒味旗下餐館收取10元的訂位押金。(檔案照)
香港餐飲品牌甘牌燒味(Kam’sRoast)的旗下餐館則從今年開始通過預訂平台向顧客收取10元訂位押金。
老闆蔡和平表示食材價走高,餐飲生意越來越難做,為減少浪費和損失才決定收取押金。
「目前看來顧客都能接受這樣的安排,對我們和所有顧客包括上門客都是公平的。」
業者:特殊理由不扣押金
洪婉瑩說道,餐廳在接受預訂時會要求顧客的信用卡信息進行登記,若顧客在少於24小時內取消預約,或是直接爽約,餐廳就會扣除訂金。
「若顧客按時赴約,訂金隔天會自動歸還顧客。特殊理由不扣除押金。」
洪婉瑩透露,自從實施措施,顧客爽約情況已減少80%,而且越來越多顧客若不打算來的話會超過24小時前就取消預約。
「如果顧客是因生病等特殊理由取消當晚的訂位,則不扣除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