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郭偉德涉嫌兩次駕駛遊艇進入南部島嶼實彈射擊區,星期三(10月28日)在國家法院被控。 (檔案照片)
47歲男子涉嫌在七個月內,兩次駕駛遊艇擅闖南部島嶼實彈射擊區,星期三(10月28日)被控上法庭。
被告郭偉德(47歲)在國家法院面對兩項牴觸《軍事演習(射擊場)條例》的控狀。
根據控狀,被告涉嫌於2025年12月19日下午約2時52分至2時55分,以船長身份駕駛一艘名為「Artemis 1」的遊艇,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進入南部島嶼實彈射擊區。
他也被指於今年7月10日下午約4時29分至5時零9分,再次駕駛遊艇進入同一射擊區。
被告面控後表示有意認罪,案件展至12月16日進行認罪聆訊。
根據被告在職場社交平台LinkedIn的個人資料,他是海洋科技公司Hydrogen Era Marine的執行長、遊艇租賃公司Wanderlust Adventures的董事總經理,也是本地海洋生態保育組織Marine Stewards的聯合發起人之一。
Hydrogen Era Marine公司網站也顯示,被告擔任新加坡遊艇租賃協會主席。
根據條例,一旦罪成,每項控狀可判罰款不超過2000元,或坐牢不超過六個月,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