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源:早報圖表)
如果光是數據還不足以說明
咱們還有鐵板上的證據~
1
中國籍叉車司機在新加坡被捕

此人利用裝箱叉車司機的職務之便
向每位卡車司機索取
1毛至1元不等的賄金
卡車司機需先將錢幣放在叉車上
叉車司機才會幫忙搬運貨櫃
不給錢的就只能「慢慢等」
每天大概也就收穫7至10新

就這樣積少成多
兩年多共收取4872.5新幣
而他的結局是
吐出所有受賄金
外加兩個月的牢獄之災
2
1991年新加坡商務局局長格林奈
為了借錢買車偽造帳單
偽造文件誘導外企投資
儘管案發前歸還了借款
並且外企沒有投資

依然判處罰款1.7萬新和1天監禁
雖然只有一天
養老金和別墅都沒了
從此過上了租房的生活
3
曾經的國家發展部部長鄭章遠(左)
是李光耀打天下時的兄弟

可是由於1981年到1982年濫用職權
從房地產開發商撈好處
被貪污調查局查處

在提出見李光耀一面被拒絕後
於家中服用過量安眠藥自殺
而其懺悔的遺書
則在貪污調查局一樓陳列
李光耀總理表示很心痛
但是,廉政是不容私情的
無論是誰犯錯
都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如此雷厲風行的政治手段
成為了一面公眾的警示牌
新加坡成為亞洲最清廉的國家
還真是當之無愧~
